GB16809—2008《防火窗》标准规定了防火窗产品的命名、分类与代号、规格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钢质防火窗、木质防火窗和钢木复合防火窗,其它防火窗也可参照执行。新标准对应于防火门标准修改了防火窗的相关耐火性能参数。与97版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参照国际、国外标准修改了防火窗耐火性能分类方法,按“隔热性(A类)”和“非隔热性(C类)”进行分类,并增加了从0.5h至3.0h共五个耐火等级;明确了防火窗的型号编制方法;增加了防火窗上使用的防火玻璃的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防火窗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活动窗扇的扭曲度、活动式防火窗的热敏感元件静态动作温度、窗扇关闭可靠性、窗扇自动关闭时间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同时修改了防火窗的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和判定准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火门设置要求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门除具备普通门的作用外,还具有防火、隔烟、抑制火灾蔓延、保护人员疏散的特殊功能。
国家标准对
防火门各搭接处的缝隙大小有明确要求:对钢质防火门,要求其扇与门框搭接不得小于10mm,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防火门安装完闭以后的缝隙不能过大,否则防火门的密闭性能难以保证,也难以体现其在火灾条件下抑制火灾及烟气蔓延作用。因此,防火门安装的留缝宽度必须严格控制。根据这些标准规范安装,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防火门的有效作用,消费者在雇佣施工单位时一定要在一旁监督,防止他们偷工减料等问题的发生,这样才能让防火门不会在发生火灾时造成人员的伤亡。
防火门的使用:是各类建筑中最常见的可启闭防火分隔构件。符合要求的防火门应具有良好的耐高温、隔热及防烟雾穿透的性能,并应具备在火灾时人员通过后自行关闭的功能,确保发挥其防火分隔作用。
防火门类别分为: 按制作材质划分: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全玻璃防火门。
按耐火极限及隔热的性能划分:
甲级防火门不小于1.5小时;
乙级防火门不小于0.9小时;
丙级防火门不小于0.6小时。
按启闭特征划分:常闭防火门;常开防火门。
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层次的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