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
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
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
事项中。截至当前,税务总局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
包括取消57项,调整为其他权力23项。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10多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
《通知》明确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中,有4项已经取消,保留的2项是:指定企业印制票、对增值
税防伪税控系统高开票限额的审批。《通知》迫切需要作出修改。
第十三条 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登记通知书和电子登记驳回通知书等经过商事登记机关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具有与纸质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商事登记机关颁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应当保存在其门户网站上,申请人可登录该网站免费查询其电子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并可复制使用。
商事登记机关也可将电子营业执照载入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可供在已开通电子政务相关功能的政府部门办理业务时使用,由申请人自愿申领。
第十五条 商事登记机关可依申请人申请颁发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今年7月底,前海启动了自贸新城建设,方案包括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环境、景观工程、地下空间、重大产业平台和综合体项目等。目前,创新商务中心建成投 入使用、前海合作区梦海大道桂湾和前湾段已完成;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开工;9项重点产业项目开工及6项重点产业项目地下室工程完工;太子湾邮轮中 心主体结构封顶。自贸新城建设如火如荼。
深圳市委常委、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田夫表示,下一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力争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以及力争自贸新城建设实现新突破,加快前海与香 港的合作平台建设,加深香港与深圳的交流与合作。具体措施包括继续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创新、携手香港打造港深国际金融中心、制定出台《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积极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建设前海总部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