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国内,长期以来,人们存在“打官司才找律师”、“律师就是打官司的”、“我只要守法没有官司就不用找律师”这些传统观念。但是近年随着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现在人们对法律行业的理解发生质的变化,在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思维观念。不是只有遇到了纠纷才需要找律师,最重要的是在平时就要树立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及时化解法律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毕竟防范法律纠纷的成本总是要低于解决法律纠纷的成本的。
中国私人律师意义和价值
随着世界经济的交融、科技特别是网络科技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观念不断广泛地深入人心,经济社会对法治的需求更为迫切,法治社会的建立成为必然,“依法治国”已经纳入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有素质是因为有观念,人落后是因为观念落后。法制观念的强弱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人,特别是领导人、企业家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向法治要信誉、向法治要效益、向法治要稳健、向法治要发展,越来越成为更多具有远见卓识、高素质、高品位的公民的选择,私人法律顾问越来越显得尤为重要。
众所周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遇到了纠纷需要诉讼解决,法院最认可的就是证据,证据的取得就是在纠纷前双方往来文书、资料、语言的记录和积累。如果等到发生纠纷了再请律师的话,往往会因为由于合同(甚至没有合同)、交易手续等关键证据无法取得等种种限制,致使您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而作为专业法律人士的律师具有丰富诉讼经验,对于决定案件胜诉的关键证据取得、收集以及风险点都有丰富的经验,如果他们作为私人法律顾问能提前介入经济问题的处理,不仅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过程中为你及时搜集和保存了对你有利的证据,为今后发生纠纷时的协商调解和诉讼提前做好了必要准备,使你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