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
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分化调整态势,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盛来运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2013年同比基数比较高。2014年的1—6月份房地产销售面积为4.8万亿平方米,2013年同期基数5.1万亿,而且2013年上半年增长速度将近30%,在这样高基数的情况下出现回落也是很正常的。二是市场自身的内生调整需要,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回落也是一种向理性回归的正常反应。
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历史
非理性炒作与调整推进阶段(1992至1995年)
1992年房改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1993年“安居工程”开始启动。1992 年后,房地产业急剧快速增长,月投资高增幅曾高达146.9%。房地产市场在局部地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在个别地区出现较为明显的房地产泡沫。1993年底宏观经济调控后,房地产业投资增长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低迷之后开始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