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编辑人类制造的任何发声物都可称为乐器,所有乐器都有“特定音色,或发出一种声音,或某一确定音高的若干声音,或至少是提供材料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发出噪声”(舍夫纳, A.Schaeffner, 1946)。这一定义列出了音色、音高和节奏参数,表明可研究所有“日常的音乐工具”(从敲击的竹子到西方的古钢琴),无论结构简单或复杂、使用方法有何不同,历史、地理、文化起源多么不同。乐器的功能和概念在各种民族文化中,各个时期中都不相同,如各种工具、容器以及其他器皿在节日仪式中皆可用作节奏乐器。这就是“广义乐器”,也称非艺术领域的响器,由学术界所界定,在中国的广义乐器如:塔上的悬铃、铎,商贩叫卖时摇的拨浪鼓,打更报时用的柝,狩猎用的牛角号,军阵中用的铜角等,常被称为信号乐器。此外,玩具、餐具、器皿等,如抖空竹、响陀螺、鸽哨、缶、瓯、碟、盆等;“狭义乐器”则通常指用于音乐表演艺术的乐器。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国家对文体产业的发展予以重视,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支持文体产业的发展,中国乐器制造行业作为文体产业中较重要的朝阳产业之一,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中国乐器制造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基本可以加工世界上所有大类乐器,门类齐全、品种众多,大约有钢琴、提琴、西管乐器等不同类别1200多个型号,规格3万多个,钢琴等大类乐器产品已经形成专业化生产格局,钢琴铁板、音板、击弦机、外壳等主要钢琴部件专业加工厂开始形成规模。
典型乐器:琵琶、筝、扬琴、七弦琴(古琴)、热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弦、月琴、弹布尔。全部乐器:金属口弦(苗族)(柯尔克孜族) 、竹制口弦(彝族) 、乐弓(高山族) 、琵琶(汉族) 、阮(汉族) 、月琴(汉族) 、秦琴(汉族) 、柳琴(汉族) 、三弦(汉族) 、热瓦甫(维吾尔族) 、冬不拉(哈萨克族) 、扎木聂(藏族) 、筝(汉族) 、古琴(汉族) 、伽耶琴(朝鲜族) 、竖箜篌、雁柱箜篌。打击乐器中国民族打击乐器品种多,技巧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