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S
GCS使用条件
1 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C,不低于-5°C。24小时内平均温度不得高于+35°C。 超过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降容运行。
2 户内使用,使用地点地海拔高度不得超过2000m。
3 周围在最高温度为+40°C时不超过50%,在较低温度时允许有较大的相对湿度:如+20°C是为90%,应考虑到由于温度的变化可能会偶然产生凝露的影响。
4 装置安装时与垂直面的倾斜度不超过5°,且整组柜列相对平整(符合GBJ232-82标准)。
5 装置应安装在无剧烈震动和冲击以及不足以使电器元件受到不应有的腐蚀的场所。
6 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以与我公司协商解决。
主要参数
基本技术参数
主电路额定电压(V) 交流380(400)、(660)
额定电压(V) 交流220、380(400) 直流110、220
额定频率(Hz) 50(60)
(V)
660(1000)
额定电流 (A) 水平母线 ≤4000
垂直母线(MCC) 1000
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kA/1s) 50,80
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kA/1s) 105,176
工频试验电压(V/1min) 主电路 2500
辅助电路 1760
母线 三相四线制
三相五线制
防护等级 IP30,IP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