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举报机制
通知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人民、管委会对本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负领导责任。
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区级)是各自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行政处罚的实施单位。
应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等。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表彰或者奖励。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罚10万元,拒不改正的还可按日连续处罚
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涉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其中,对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施工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堆存、装卸作业单位或者个人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未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责令停止施工。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人民、管委会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中,拒不改正的违法单位,可根据规定,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扬尘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纳入我市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解读
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主动履责
市扬尘办相关负责人解读,以前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筑工地,拒不改正的最高按10万元顶格处罚。这一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拒不改正的违法单位,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同时将查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可倒逼企业主动履责。
下一步,市扬尘办每两天收集一次各区扬尘整治机构检查、处罚情况。对于行动迟缓、重视不够、整治不力、多次发现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县(市、区)人民、管委会,市扬尘办将联合市督查室、市大气办启动行政问责机制。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工地洗车平台的应用已逐渐涉及更多更广泛的应用领域,更具有广泛的社会发展意义:
(一)为淮南城市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实施保障,有效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速率,有效防治扬尘环境污染,显着提高淮南城市环境质量,从而避免了因环境污染问题给市民带来的负面情绪及影响,使市民对部门的满意度增强,更因此提升了淮南机关部门的执行能力与公众形象;
(二)工地洗轮机严格按照淮南市相关部门下达的政策规定设计研发,完全符合城市管理监督标准;在施工应用过程中,不仅为施工方节省了大量有效人力,更大大提升了工程建设工作进度,有效节约施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以“拒绝扬尘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为时代主题的今天,工地洗轮机的创新应用已逐渐代替传统人工车辆清洗方式,成为保护生存环境、防治扬尘污染、文明城镇建设、维护市容市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以促使淮南部门与社会各界对工地洗轮机的需求随之递增。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更是工地洗轮机设备未来发展方向。
总结洗轮机特点:
1、清洗水可循环利用,大大节约水资源。
2、车辆自行驶过,全自动清洗,无需人工操作,省时省力。
3、清洗快速,清洗一辆自卸王工程车只需要60—90秒时间。
4、运输安装方便,2小时可投入使用,适应工地频繁转场。
5、专业自动清洗工程车辆的底盘和轮胎,彻底解决工程车辆对道路的污染
6、设备牢固耐用、质量可靠、价廉物美。
工地冲洗平台(洗轮机)作为新型环保清洗设备,凭借其创新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带动了新一代解放人力的机械自动化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