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办理对象省质监局负责省属企业产品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除外)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医疗器械(Ⅱ、Ⅲ类)、软件产品、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和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除外)的产品标准备案。
其他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由企业工商注册机,关的同级质监局予以明确。
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什么是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系指对产品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
产品标准根据其功能可分为产品交付标准和企业内使用的产品标准。
产品交付标准系指作为产品生产、交付检验、验收和仲裁检验用的依据,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
产品交付标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的合法标准。产品交付标准应符合: a) 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b) 有关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 c) 企业声明执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注:企业声明系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产品的声明书、说明书、质量证明书、装货清单、交货单、标签上注明采用的标准。 d) 企业产品标准。包括: 1) 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 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 3) 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加以补充规定,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
企业备案标准修改
企业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内容进行修改、不涉及标准技术内容的,无需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审查,可采用企业标准备案修改单的形式送标准备案资料接收窗口审核后报省卫生计生委修改备案,备案后与原已备案标准一起使用。
标准修改的情形
1、标准文字编辑错误;
2、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交工商部门的更名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3、增加被委托加工企业或标准适用企业(需提交被委托加工企业或标准适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关系复印件,盖公章);
4、修改指标、检验方法(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提交第三方检验报告,盖公章);
5、修改保质期(需提交验证材料);
6、其它不涉及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修改的情况。
标准修改所需资料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申请(盖章,一份);
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改单(盖章,一式三份);
3、修改说明材料,如企业变更名称,提供企业名称变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