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弦乐器拉弦乐器主要指胡琴类乐器。其历史虽然比其它民族乐器较短,但由于发音优美,有极丰富的表现力,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和艺术水平,拉弦乐器被广泛使用于独奏、重奏、合奏与伴奏。拉弦乐器大多为两弦少数用四弦如:四胡、革胡、艾捷克等。大多数琴筒蒙的蛇皮、、羊皮等;少数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少数是扁形或扁圆形如:马头琴、坠胡、板胡等,其音色有的优雅、柔和有的清晰、明亮;有的刚劲、欢快、富于歌唱性。
名词解释编辑人类制造的任何发声物都可称为乐器,所有乐器都有“特定音色,或发出一种声音,或某一确定音高的若干声音,或至少是提供材料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发出噪声”(舍夫纳, A.Schaeffner, 1946)。这一定义列出了音色、音高和节奏参数,表明可研究所有“日常的音乐工具”(从敲击的竹子到西方的古钢琴),无论结构简单或复杂、使用方法有何不同,历史、地理、文化起源多么不同。乐器的功能和概念在各种民族文化中,各个时期中都不相同,如各种工具、容器以及其他器皿在节日仪式中皆可用作节奏乐器。这就是“广义乐器”,也称非艺术领域的响器,由学术界所界定,在中国的广义乐器如:塔上的悬铃、铎,商贩叫卖时摇的拨浪鼓,打更报时用的柝,狩猎用的牛角号,军阵中用的铜角等,常被称为信号乐器。此外,玩具、餐具、器皿等,如抖空竹、响陀螺、鸽哨、缶、瓯、碟、盆等;“狭义乐器”则通常指用于音乐表演艺术的乐器。
在湖北随县曾侯乙大墓的地下音乐殿堂中,保存了124件古乐器。无论是重达五千多斤的乐器巨人——64件编钟,或是在造型、制作和彩绘都很精致的鼓、排箫、笙、瑟等,都向我们揭示了春秋战国时中国音乐文化高度发展的状况,它是中国古代乐器光辉创造的见证。自秦汉以来,又不断涌现出新乐器。如秦时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弹弦乐器——“百姓弦鼗而鼓之”。弦鼗是一种圆形音箱、直柄的琵琶,后至汉代发展成四弦十二柱的“汉琵琶”,又称“阮咸”。中华民族是一个善于吸收的民族,自汉以来,广泛吸收了大量的外来乐器。如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时张骞通西域时传入的横吹(亦称横笛);汉灵帝时传入竖箜篌(曾称胡箜篌;约在公元350年前后的东晋时,从新疆、甘肃一带传入了“曲项琵琶”,明代传入了扬琴和唢呐等。这些外来乐器,经过不断地改进,使它们逐渐成为中国民族乐器大家族中的重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