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2.1 结构缝设置
建筑物的平面形状、空间造型千变万化,结构设计的一个特点是通过在不同部位设置不同性能的变形缝,满足受力合理性的要求,达到简化设计的目的。
结构的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三种形式。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原则如下:一般情况下宜采取调整结构平面形状与尺寸、加强构造措施、设置后浇带等方法,尽可能不设变形缝、少设变形缝,如果一定要设置变形缝,则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变形缝宽度。
2.1.1 伸缩缝设置
(1)设置伸缩缝的作用
伸缩缝又称温度缝,建筑物设置伸缩逢后,可以部分释放建筑结构由于温度变化和混凝土干缩变形等引起的结构内力,降低产生裂缝的机率。
(2)伸缩缝的间距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以下简称《混凝土规范》)明确规定: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为55m、檐沟为25m。
实际工程中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了合理施工,伸缩缝的间距已远远超过了规范的允许限值。
(3)增大伸缩缝间距采取的常用措施 减少温度应力、减少混凝土浇筑成型过程中的干缩应力、增加结构自身抗力是增大伸缩缝间距所采取的最常用措施。
① 在温度变化较大的部位(如顶层、底层等)增大配筋率,如对于板,配置双层双向拉通钢筋网;对于梁,增加纵向拉通钢筋的配置量;
② 对直接外露的构件(如屋面、露台等),采取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
③ 在房屋顶层设置温度缝,减少结构的温度区间长度;
④ 上部结构设置后浇带;
⑤ 选用收缩变形较小的水泥品种(如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等),减少水泥用量;在混凝土中添加适宜的外加剂(微膨胀剂,简称UEA、TEA等)、抗拉纤维(如PP纤维,资料显示:
3添加0.90Kg/m,混凝土抗拉强度增加10%以上);----建材
⑥ 提高每层楼板的构造配筋率;
⑦ 采用部分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
(4)伸缩缝的构造要求
① 伸缩缝的位置
伸缩缝通常设置在柱边,其平面位置一般结合建筑物的长度、平面形状、柱网等,根据具体情况布置,图2.1.1a,2.1.1b所示为常见伸缩缝的设置位置。
1
变形缝设置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图2.1.1a 伸缩缝布置在中间 图2.1.1b 伸缩缝布置在转角处
② 伸缩缝的构造
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详图2.1.1c
所示。(www.t262.com)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温度不影响) 结构专业须配合建筑伸缩缝两侧的节点大样,处理
好墙面、楼面和屋面的节点连接构造。
③ 伸缩缝的宽度
原则上讲须满足建筑物在水平方向自由变形的需
要,规范上没有明确伸缩缝宽度的具体要求与计算方法,
实际工程中伸缩缝宽度一般取20~40mm,习惯上常常取 图2.1.1c 伸缩缝布置在柱边
2.1.2 沉降缝设置
(1)设置沉降缝的作用
当建筑物中各部分的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时,有可能导致结构或构件产生较大的内力和
变形,此时通过设置沉降缝的方法将其分开,使得建筑物中基础沉降量不同的各个部分能够
自由沉降、互不影响,确保建筑物能够正常工作。
(2)沉降缝设置的部位
在建筑物的下列平面位置处,应考虑设置沉降缝:
① 房屋高度差异较大处、或荷载差异较大处;
② 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③ 基础底面标高相差较大处、或基础类型不一致处;
④ 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3)减少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的常用措施
减少不均匀沉降的常用措施为“放、抗、调”。
① 放
方法:设置沉降缝。
有利之处:可以让建筑物中沉降量不同的各个部分能够自由沉降,互不影响。
不利之处: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沉降缝两侧建筑物必须完全断开,
结构需要设置双梁、双柱和双基础,建筑物立面处理困难,地下室和屋面容易渗漏水等。
② 抗
方法一:采用端承桩,减小建筑物中各部分的绝对沉降量;不利之处在于端承桩必须支
承在坚硬的基岩或砂卵石上,因此须有相应的地质条件作保证。
方法二:采用刚度很大的基础,通过基础的整体刚度来调整建筑物中各部分的变形差;
不利之处在于刚度很大的基础常常为箱基、筏基等形式,用料较多、造价较高。
③ 调
方法: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调整各部分可能产生的沉降差,减少其差异沉降量,
降低由沉降产生的结构内力和变形。如增加基础刚度,采用箱基、筏基等形式;减轻荷重;
2
变形缝设置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增加上部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调整各部分的施工顺序、预留沉降差、设置施工后浇带等。(www.t262.com)
不利之处:“调”的适度较难掌握,主要凭经验。
(4)沉降缝的构造要求
① 沉降缝的位置
沉降缝一般结合建筑物的长度、平面形状、柱网等,根据具体情况布置,方法同伸缩缝。 一般在柱边设置,详图2.1.1c所示;为简化基础设计、方便施工,也常采用一侧悬臂形式布置,详图2.1.2a所示;或采用两侧悬臂形式布置,详图2.1.2b所示。
图2.1.2 a 沉降缝一侧悬臂布置 图2.1.2b 沉降缝二侧悬臂布置
② 沉降缝的构造
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地面以下: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双基础。
结构专业须配合建筑沉降缝两侧的节点大样,处理好墙面、楼面、屋面和地下室底板、侧壁的节点连接构造。
③ 沉降缝的宽度
原则上讲,沉降缝的宽度必须满足缝两侧建筑物在垂直方向自由变形的需要、在水平方向由于不均匀沉降变形引起的局部倾斜,规范上没有明确沉降缝宽度的具体要求,可参考设计手册确定宽度,详表2.1.1。
表2.1.1 沉降缝宽度取用参考表 地基情况
一般地基 建筑物高度(较低部分建筑高度) H<5m H=5~10m
H=10~15m
软弱地基 2~3层 4~5层
5层以上
附注:本表仅适用于天然地基;如地基经过处理,沉降缝宽度可适当减小。
沉降缝宽度 30mm 50mm 70mm 30~80mm 80~120mm ≥120mm
2.1.3 抗震缝设置
位于抗震设防区的建筑物,当需要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必须同时满足抗震缝的设置要求。
3
变形缝设置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1)设置抗震缝的作用
合理设置抗震缝,可以减少地震作用影响,降低抗震设计难度,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度。(www.t262.com]
(2)抗震缝设置的部位
在建筑物的下列平面位置处,应考虑设置抗震缝:
① 房屋长度超过伸缩缝的最大间距要求,又无条件采取措施或没有采取措施,必须设置伸缩缝时;
② 房屋各部分预计沉降量相差较大,又无条件采取措施或没有采取措施,必须设置沉降缝时;
③ 非规则建筑,未在计算和构造上采取抗震措施时;
④ 非规则结构,各部分的质量或结构抗侧移刚度相差悬殊,未在计算和构造上采取抗震措施时。
(3)不设抗震缝的常用方法
由于抗震缝的设置,总会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实际工程中常常根据抗震缝的设置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不设或少设抗震缝。
①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伸缩缝引起的抗震缝,当采取措施增大伸缩缝的间距后,可以不设抗震缝,详2.1.1所述;
②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沉降缝引起的抗震缝,当采取抗、调措施后,可以不设抗震缝,详2.1.2所述;
③ 对于因为非规则建筑引起的抗震缝,通过调整建筑方案,使建筑物为规则建筑,减少地震作用影响;
④ 对于因为非规则结构引起的抗震缝,通过调整结构方案,使建筑结构为规则结构,增加结构抗震能力。
(4)抗震缝的构造要求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与抗震缝设置的原因有关,分以下几种情形,结构专业须配合建筑抗震缝两侧的节点大样,处理好墙面、楼面和屋面的节点连接构造,尤其是基础部分须加强构造连接。
①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伸缩缝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布置:形式同伸缩缝,详2.1.1所述,如图2.1.1a、2.1.1b所示。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详图2.1.1c所示。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
②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沉降缝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布置:形式同沉降缝,详2.1.2所述,如图2.1.1c、2.1.2a、2.1.2b所示。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地面以下: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双基础。
③ 对于因为非规则建筑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平面布置:须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立面布置等具体情况确定,常在建筑物的平面形状变化处设置抗震缝、或在立面高差处设置抗震缝。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
④ 对于因为非规则结构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平面布置:须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平面形状等具体情况确定,常在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变化处设置抗震缝、或在平面形状变化处设置抗震缝。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4
变形缝设置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www.t262.com]
(5)抗震缝的宽度
抗震缝的宽度,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以下简称《高层规程》4.3.10规定采用:
① 最小宽度要求:70mm;
② 高度不超过15m时,缝宽可取70mm;超过15m的部分,6度、7度、8度和9度地区相应每增高5m、4m、3m和2m,缝宽宜增加20mm;
③ 抗震缝两侧的房屋高度不同时,抗震缝宽度应按照较低的房屋高度确定; ④ 当相邻结构的基础存在较大的沉降差时,宜增大抗震缝宽度。
2.1.4 后浇带设置 后浇带作为一种施工方法,从表面上看,对设计和使用无影响。
(1)设置后浇带的原因----温度+沉降
① 房屋较长,需要设置伸缩缝但没有设置伸缩缝时;
② 房屋各部分预计沉降量相差较大,需要设置沉降缝但没有设置沉降缝时; ③ 一次浇筑的混凝土量太大,未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时。
(2)设置后浇带的位置
平面位置:间隔距离30~40m,在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处、且便于施工的位置。
一般在框架梁和楼板的1/3跨中处,可以是直线形式,也可以是折线形式、曲线形式,详图2.1.3所示。
垂直位置:地面以上、地面以下均布置,尽可能对齐设置。
图2.1.3 后浇带位置示意图 图2.1.4 板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3)后浇带的构造要求
① 宽度要求:800~1000mm,详图2.1.4、图2.1.5所示。
② 配筋要求:适当增加后浇带宽度方向连接钢筋的配筋量,加强后浇带两侧之间的连 接,板后浇带构造详图2.1.4、梁后浇带构造详图2.1.5所示。
5
变形缝设置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图2.1.5 梁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③ 钢筋连接要求:一般情况下两侧钢筋全部截断,采用搭接连接;特殊情况下当梁的跨度较大时,梁内纵向钢筋可以直通而不截断,以免搭接长度过长产生施工困难,也防止钢筋在悬臂状态下产生不利的内力和变形。(www.t262.com]
注意:为方便施工,梁、板钢筋常常直通而不截断。
④ 实际工程中,当地下室埋置较深时,由于地下水位水头压力增大,对后浇带处抗裂、抗渗要求提高,节点构造更为复杂、形式也更趋多样花,图2.1.6a为某工程地下室侧壁后浇带构造示意图、图2.1.6b为某工程地下室底板后浇带构造示意。
图2.1.6a 地下室侧壁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图2.1.6b 地下室底板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4)后浇带的施工要求
① 混凝土的浇筑时间:一般在主体结构结顶后2~3个月后进行,至少大于30天;且浇筑时的温度宜略低于主体结构浇筑时的温度。
② 混凝土的浇筑要求:后浇带两侧缝的处理方法同施工缝,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步:在已经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的混凝土表层,用水充分湿润(一般湿润时间不宜少于24小时)并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第二步:在后浇带两侧缝混凝土处,铺上一层10~15mm厚纯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第三步:混凝土应捣实,新旧混凝土应紧密结合。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提高一级,同时掺加适量的微膨胀剂。
(5)设置后浇带的作用
6
变形缝设置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浇筑前,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在水平方向可以自由伸缩、在垂直方向可以自由沉降;浇筑后,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协同工作。(www.t262.com]因此建筑物中设置后浇带后,具有以下作用:
① 减少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混凝土在浇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收缩应力,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可以大部分用来抵抗温度应力,从而提高结构抵抗温度变化的能力;
② 减少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由于自重等原因引起的部分差异沉降量,提高建筑物抵抗不均匀沉降变形的能力。
7
篇二 :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
2.1 结构缝设置
建筑物的平面形状、空间造型千变万化,结构设计的一个特点是通过在不同部位设置不同性能的变形缝,满足受力合理性的要求,达到简化设计的目的。
结构的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三种形式。
变形缝的合理设置原则如下:一般情况下宜采取调整结构平面形状与尺寸、加强构造措施、设置后浇带等方法,尽可能不设变形缝、少设变形缝,如果一定要设置变形缝,则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变形缝宽度。
2.1.1 伸缩缝设置
(1)设置伸缩缝的作用
伸缩缝又称温度缝,建筑物设置伸缩逢后,可以部分释放建筑结构由于温度变化和混凝土干缩变形等引起的结构内力,降低产生裂缝的机率。
(2)伸缩缝的间距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以下简称《混凝土规范》)明确规定: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为55m、檐沟为25m。
实际工程中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了合理施工,伸缩缝的间距已远远超过了规范的允许限值。
(3)增大伸缩缝间距采取的常用措施 减少温度应力、减少混凝土浇筑成型过程中的干缩应力、增加结构自身抗力是增大伸缩缝间距所采取的最常用措施。
① 在温度变化较大的部位(如顶层、底层等)增大配筋率,如对于板,配置双层双向拉通钢筋网;对于梁,增加纵向拉通钢筋的配置量;
② 对直接外露的构件(如屋面、露台等),采取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
③ 在房屋顶层设置温度缝,减少结构的温度区间长度;
④ 上部结构设置后浇带;
⑤ 选用收缩变形较小的水泥品种(如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等),减少水泥用量;在混凝土中添加适宜的外加剂(微膨胀剂,简称UEA、TEA等)、抗拉纤维(如PP纤维,资料显示:
3添加0.90Kg/m,混凝土抗拉强度增加10%以上);----建材
⑥ 提高每层楼板的构造配筋率;
⑦ 采用部分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
(4)伸缩缝的构造要求
① 伸缩缝的位置
伸缩缝通常设置在柱边,其平面位置一般结合建筑物的长度、平面形状、柱网等,根据具体情况布置,图2.1.1a,2.1.1b所示为常见伸缩缝的设置位置。
1
图2.1.1a 伸缩缝布置在中间 图2.1.1b 伸缩缝布置在转角处
② 伸缩缝的构造
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详图2.1.1c
所示。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温度不影响) 结构专业须配合建筑伸缩缝两侧的节点大样,处理
好墙面、楼面和屋面的节点连接构造。
③ 伸缩缝的宽度
原则上讲须满足建筑物在水平方向自由变形的需
要,规范上没有明确伸缩缝宽度的具体要求与计算方法,
实际工程中伸缩缝宽度一般取20~40mm,习惯上常常取 图2.1.1c 伸缩缝布置在柱边
2.1.2 沉降缝设置
(1)设置沉降缝的作用
当建筑物中各部分的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时,有可能导致结构或构件产生较大的内力和
变形,此时通过设置沉降缝的方法将其分开,使得建筑物中基础沉降量不同的各个部分能够
自由沉降、互不影响,确保建筑物能够正常工作。
(2)沉降缝设置的部位
在建筑物的下列平面位置处,应考虑设置沉降缝:
① 房屋高度差异较大处、或荷载差异较大处;
② 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③ 基础底面标高相差较大处、或基础类型不一致处;
④ 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3)减少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的常用措施
减少不均匀沉降的常用措施为“放、抗、调”。
① 放
方法:设置沉降缝。
有利之处:可以让建筑物中沉降量不同的各个部分能够自由沉降,互不影响。
不利之处: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沉降缝两侧建筑物必须完全断开,
结构需要设置双梁、双柱和双基础,建筑物立面处理困难,地下室和屋面容易渗漏水等。
② 抗
方法一:采用端承桩,减小建筑物中各部分的绝对沉降量;不利之处在于端承桩必须支
承在坚硬的基岩或砂卵石上,因此须有相应的地质条件作保证。
方法二:采用刚度很大的基础,通过基础的整体刚度来调整建筑物中各部分的变形差;
不利之处在于刚度很大的基础常常为箱基、筏基等形式,用料较多、造价较高。
③ 调
方法: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调整各部分可能产生的沉降差,减少其差异沉降量,
降低由沉降产生的结构内力和变形。如增加基础刚度,采用箱基、筏基等形式;减轻荷重;
2
增加上部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调整各部分的施工顺序、预留沉降差、设置施工后浇带等。
不利之处:“调”的适度较难掌握,主要凭经验。
(4)沉降缝的构造要求
① 沉降缝的位置
沉降缝一般结合建筑物的长度、平面形状、柱网等,根据具体情况布置,方法同伸缩缝。 一般在柱边设置,详图2.1.1c所示;为简化基础设计、方便施工,也常采用一侧悬臂形式布置,详图2.1.2a所示;或采用两侧悬臂形式布置,详图2.1.2b所示。
图2.1.2 a 沉降缝一侧悬臂布置 图2.1.2b 沉降缝二侧悬臂布置
② 沉降缝的构造
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地面以下: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双基础。
结构专业须配合建筑沉降缝两侧的节点大样,处理好墙面、楼面、屋面和地下室底板、侧壁的节点连接构造。
③ 沉降缝的宽度
原则上讲,沉降缝的宽度必须满足缝两侧建筑物在垂直方向自由变形的需要、在水平方向由于不均匀沉降变形引起的局部倾斜,规范上没有明确沉降缝宽度的具体要求,可参考设计手册确定宽度,详表2.1.1。
表2.1.1 沉降缝宽度取用参考表 地基情况
一般地基 建筑物高度(较低部分建筑高度) H<5m H=5~10m
H=10~15m
软弱地基 2~3层 4~5层
5层以上
附注:本表仅适用于天然地基;如地基经过处理,沉降缝宽度可适当减小。
沉降缝宽度 30mm 50mm 70mm 30~80mm 80~120mm ≥120mm
2.1.3 抗震缝设置
位于抗震设防区的建筑物,当需要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必须同时满足抗震缝的设置要求。
3
(1)设置抗震缝的作用
合理设置抗震缝,可以减少地震作用影响,降低抗震设计难度,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度。
(2)抗震缝设置的部位
在建筑物的下列平面位置处,应考虑设置抗震缝:
① 房屋长度超过伸缩缝的最大间距要求,又无条件采取措施或没有采取措施,必须设置伸缩缝时;
② 房屋各部分预计沉降量相差较大,又无条件采取措施或没有采取措施,必须设置沉降缝时;
③ 非规则建筑,未在计算和构造上采取抗震措施时;
④ 非规则结构,各部分的质量或结构抗侧移刚度相差悬殊,未在计算和构造上采取抗震措施时。
(3)不设抗震缝的常用方法
由于抗震缝的设置,总会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实际工程中常常根据抗震缝的设置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不设或少设抗震缝。
①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伸缩缝引起的抗震缝,当采取措施增大伸缩缝的间距后,可以不设抗震缝,详2.1.1所述;
②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沉降缝引起的抗震缝,当采取抗、调措施后,可以不设抗震缝,详2.1.2所述;
③ 对于因为非规则建筑引起的抗震缝,通过调整建筑方案,使建筑物为规则建筑,减少地震作用影响;
④ 对于因为非规则结构引起的抗震缝,通过调整结构方案,使建筑结构为规则结构,增加结构抗震能力。
(4)抗震缝的构造要求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与抗震缝设置的原因有关,分以下几种情形,结构专业须配合建筑抗震缝两侧的节点大样,处理好墙面、楼面和屋面的节点连接构造,尤其是基础部分须加强构造连接。
①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伸缩缝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布置:形式同伸缩缝,详2.1.1所述,如图2.1.1a、2.1.1b所示。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详图2.1.1c所示。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
② 对于因为需要设置沉降缝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布置:形式同沉降缝,详2.1.2所述,如图2.1.1c、2.1.2a、2.1.2b所示。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地面以下: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双基础。
③ 对于因为非规则建筑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平面布置:须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立面布置等具体情况确定,常在建筑物的平面形状变化处设置抗震缝、或在立面高差处设置抗震缝。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
④ 对于因为非规则结构引起的抗震缝
抗震缝的平面布置:须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平面形状等具体情况确定,常在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变化处设置抗震缝、或在平面形状变化处设置抗震缝。
抗震缝的构造要求:地面以上:完全分开,设置双梁、双柱。
4
地面以下:连在一起。
(5)抗震缝的宽度
抗震缝的宽度,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以下简称《高层规程》4.3.10规定采用:
① 最小宽度要求:70mm;
② 高度不超过15m时,缝宽可取70mm;超过15m的部分,6度、7度、8度和9度地区相应每增高5m、4m、3m和2m,缝宽宜增加20mm;
③ 抗震缝两侧的房屋高度不同时,抗震缝宽度应按照较低的房屋高度确定; ④ 当相邻结构的基础存在较大的沉降差时,宜增大抗震缝宽度。
2.1.4 后浇带设置 后浇带作为一种施工方法,从表面上看,对设计和使用无影响。
(1)设置后浇带的原因----温度+沉降
① 房屋较长,需要设置伸缩缝但没有设置伸缩缝时;
② 房屋各部分预计沉降量相差较大,需要设置沉降缝但没有设置沉降缝时; ③ 一次浇筑的混凝土量太大,未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时。
(2)设置后浇带的位置
平面位置:间隔距离30~40m,在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处、且便于施工的位置。
一般在框架梁和楼板的1/3跨中处,可以是直线形式,也可以是折线形式、曲线形式,详图2.1.3所示。
垂直位置:地面以上、地面以下均布置,尽可能对齐设置。
图2.1.3 后浇带位置示意图 图2.1.4 板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3)后浇带的构造要求
① 宽度要求:800~1000mm,详图2.1.4、图2.1.5所示。
② 配筋要求:适当增加后浇带宽度方向连接钢筋的配筋量,加强后浇带两侧之间的连 接,板后浇带构造详图2.1.4、梁后浇带构造详图2.1.5所示。
5
图2.1.5 梁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③ 钢筋连接要求:一般情况下两侧钢筋全部截断,采用搭接连接;特殊情况下当梁的跨度较大时,梁内纵向钢筋可以直通而不截断,以免搭接长度过长产生施工困难,也防止钢筋在悬臂状态下产生不利的内力和变形。
注意:为方便施工,梁、板钢筋常常直通而不截断。
④ 实际工程中,当地下室埋置较深时,由于地下水位水头压力增大,对后浇带处抗裂、抗渗要求提高,节点构造更为复杂、形式也更趋多样花,图2.1.6a为某工程地下室侧壁后浇带构造示意图、图2.1.6b为某工程地下室底板后浇带构造示意。
图2.1.6a 地下室侧壁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图2.1.6b 地下室底板后浇带构造示意图
(4)后浇带的施工要求
① 混凝土的浇筑时间:一般在主体结构结顶后2~3个月后进行,至少大于30天;且浇筑时的温度宜略低于主体结构浇筑时的温度。
② 混凝土的浇筑要求:后浇带两侧缝的处理方法同施工缝,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步:在已经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的混凝土表层,用水充分湿润(一般湿润时间不宜少于24小时)并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第二步:在后浇带两侧缝混凝土处,铺上一层10~15mm厚纯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第三步:混凝土应捣实,新旧混凝土应紧密结合。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提高一级,同时掺加适量的微膨胀剂。
(5)设置后浇带的作用
6
浇筑前,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在水平方向可以自由伸缩、在垂直方向可以自由沉降;浇筑后,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协同工作。因此建筑物中设置后浇带后,具有以下作用:
① 减少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混凝土在浇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收缩应力,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可以大部分用来抵抗温度应力,从而提高结构抵抗温度变化的能力;
② 减少后浇带两侧主体结构由于自重等原因引起的部分差异沉降量,提高建筑物抵抗不均匀沉降变形的能力。
7
篇三 : 变形缝设置原则34
6.1.4 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宜避免采用本规范第3.4节规定的不规则建筑结构方案,不设防震缝;当需要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震缝最小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可采用70mm; 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70mm。
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6.5.3 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55m;
2 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0m;
3 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
4 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5 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 6 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
7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8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外沿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 m。
6.6.1 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
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2 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6.6.2 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0;
2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平台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备尺寸所需缓冲空间而定;
3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8;
4 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坡长不宜超过6m,坡度不宜大于1:5;
5 机动车行坡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规定;
6 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6.7.2 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6.7.3 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
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
6.7.4 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6.7.5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6.7,6 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6.7.7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6.7.8 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6.7.9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8.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不得计作安全出口;
2 出人口畅通区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畅通区有密集人流穿行时,其宽度应加大; 3 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0m;扶手带外边至任何障碍物不应小于0.50m,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
4 扶手带中心线与平行墙面或楼板开口边缘间的距离、相邻平行交叉设置时两梯(道)之
间扶手带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0.50m,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 5 自动扶梯的梯级、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不应小于2.30m;
6 自动扶梯的倾斜角不应超过30°,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0m/s时,倾斜角允许增至35°;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超过12°;
7 自动扶梯和层间相通的自动人行道单向设置时,应就近布置相匹配的楼梯;
8 设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所形成的上下层贯通空间,应符合防火规范所规定的有关防火分区等要求。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 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
7 天窗应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
8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
注:1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4.1.5 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2 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3 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
4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
5 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4.1.2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
4.1.6 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
2 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3 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 4 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5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6 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4.2.2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 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5.2.2 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
2 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
3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4 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
5.2.4 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
2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人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 3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
5.3.1 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2 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5%,其坡长不应大于600m;横坡应为1%~2%;
3 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3%,其坡长不应大于5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2%,其坡长不应大于1OOm;横坡应为1%~2%;
4 基地步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横坡应为1%~2%;
5 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