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飞速发展,但火灾也接连不断,出现了火灾高峰,特大火灾频发。1980-2000年,发生火灾132万起,死亡5万多人,伤8万多 人,直接经济损失154亿元以上。
2006年,发生火灾22.3万起,死亡1517人,直接财产损失7.8亿元。2007年,发生火灾15.9万起,死亡 1418人,直接财产损失9.9亿元。
火灾频频固然与火灾源头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有关,更与人们唯经济利益是图与消防安全意识欠缺相关。这30年中,尽管火灾频仍,但消防事业总体上的确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哪些情况不需要消防工程备案你知道吗?
1、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减少消防审批条件: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在消防安全理论创新与消防安全观念变化方面,出现了四个转变。
首先,消防工作指导方针从“以防为主,以消为辅”转变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第二,在生命安全与财产损失孰轻孰重方面,从过分注重经济损失转变为既关注经济损失,更关注人的生命安全,强调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
第三,在城乡消防备案孰轻孰重方面,从偏重城市消防转变为既高度重视城市消防,也高度重视农村消防,特别是把消防安全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框架之中,使农村消防现代化。
第四,在消防备案态度与主体方面,从消极消防、被动消防转变为积极消防、主动消防,从依赖国家消防转变到既使国家消防规范化、法治化、高科技化,又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消防的作用,强化群众自主自觉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