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与ISO 4427:1996的主要差异为:1.本标准仅包含PE 63、PE 80、PE 100材料制造的管材,不包含PE 32、PE 42材料制造的管材;2. 本标准增加了定义一章;3.对管材的性能要求,增加了本标准与ISO 4427:1996的主要差异为:1.本标准仅包含PE 63、PE 80、PE 100材料制造的管材,不包含PE 32、PE 42材料制造的管材;2. 本标准增加了定义一章;3.对管材的性能要求,增加了'断裂伸长率'项目;4.增加了'检验规则'一章;本标准与GB/T 13663-1992的差异为:GB/T 13663-1992《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未采用国际标准制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 13663-1992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6.3.3.4.加热完毕,待连接件应迅速脱离加热工具,检查待连接件的加热面熔化的均匀性和是否有损伤。然后,用均匀外力使连接面完全接触,并翻边形成均匀一致的凸缘,凸缘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有关规定。6.3.3.5.不同SDR系列的管材、管件产品互焊时,宜通过机械加工使焊接处壁厚相同。6.3.3.6.焊接时,每一个焊口应当有详细的焊接原始记录,焊接原始记录至少应当包括环境温度、焊工代码、焊口编号、管道规格类型、焊接压力、拖动压力、增压时间、加热板温度、切换时间、吸热时间、冷却时间等。6.3.3.7.聚乙烯(PE)给水管道热熔对接应采用同厂家、同材质、同牌号的管材与管材,管材与管件之间,管件与管件之间连接;不同SDR系列的聚乙烯管材不宜采用热熔对接连接。
定义3.1 定义3.1.1几何定义3.1.1.1 公称外径dn:规定的外径,单位为毫米。3.1.1.2 平均外径dem:管材外圆周长的测量值除以3.142(圆周率)所得的值,到0.1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3.1.1.3 小平均外径dem,min:本标准规定的平均外径的小值,它等于公称外径dn,单位为毫米。3.1.1.4 平均外径dem,max:本标准规定的平均外径的值。3.1.1.5 任一点外径dey:通管材任一点横断面测量的外径,到0.1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3.1.1.6 不圆度:在管材同一横断面处测量的外径和小外径的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