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一家私募壳公司可做私募基金备案 曹经理I83-IO4O-O648私募管理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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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客户委托转让一间私募壳公司
中x(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
100%股权转让
另有以下资产管理公司转让
北京中x所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xxx资产(北京)管理有限公司
xx资本有限公司
xx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x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月1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行为办法》)。《募集行为办法》从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首次系统地构建了一整套专业、具有操作性、适应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阶段和各类型基金差异化特点的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募集行为办法》明确了三个重要问题,一是明确了私募基金两类募集机构主体,即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受托募集私募基金;二是明确了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和认定责任;三是引入资金账户监督机构,明确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并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转让一家私募壳公司可做私募基金备案 曹经理I83-IO4O-O648私募管理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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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16只股票获利近千万元,遭证监会处罚3万元罚款。
2017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对吴刚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