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品:
1 各种武1器、仿1真武1器、弹1药和爆1炸物品;
⒉ 伪1造的货币及伪1造有价证1券;
⒊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⒋ 各种烈性毒1药;
⒌ 鸦1片、吗1啡、海洛1因、大1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⒍ 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⒎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禁止货物:
⒈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限制、鸦1 片、海洛1英、吗 1啡等烟毒1 品运输限制;
⒉罂1粟1壳运输限制;麻 1醉药品限制;
⒊禁止运输麻醉1药品出入;
⒋金属矿砂等运输限制;⒌
五金、电料建筑器材运输限制;杂铜运输限制;废钢运输限制;
⒍还有炸1药运输限制;粮食运输限制;木材运输限制;
⒎内蒙古自治区物资运输也属于禁止运输项。
收运条件
(1)一般规定
①凡我国和运输中有关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不得接收:
②批量大、有特定条件和时间限制的联运位后,方可接收;
③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
(2)安全检查
①对于国家限制运输的物品,承运人应当:可证。
②承运人应当查验托运货物的包装(但对内包装不承担检查的责任),如发现包装不符合航空运输要求,在托运人改善包装后,方可办理收运手续。承运人对收运的货物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对当日托运、装机发运的货物,须开箱检查或者通过安检仪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