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校准的计量器具,得到的校准结果中包含了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一般情况下该不确定度基本是计量器具示值最1大允许误差的1/3~1/10,最差时也能达到1/2,这就说明如果使用者在用校准结果指导其测量工作时,其测量能力已经高于所用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3~10倍,而此时并不用考虑其符合性问题。另外,对于多参数的计量器具,如果某一个不使用的参数不能满足计量性能要求,校准活动同样可以给出该计量器具的校准结果,使用者只要确认了校准结果,就可使用该计量器具开展测量工作。
在计量校准过程中仍旧会有客户提出要对被校准的计量器具进行符合性判定,并且提出了应考虑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影响,就此出现了当测量结果在边缘区域时对判断产生疑问。实际上再精1确的测量也会存在不确定度,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后不能简单地拿测量不确定度说事,坚持要将测量不确定度加到结果判定中,造成很多计量校准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究其原因是片面地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而忽略了对整个测量活动的综合考虑和评价。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 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