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提出开展“城市限粘(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实(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2] 意见指出,到2015年,全国30%以上的城市实现“限粘”、50%以上县城实现“禁实”,有序推进乡镇、农村“禁实”工作。意见明确,将分两批公布“限粘”城市、“禁实”县城名单,并将“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纳入“十二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考核。一批“限粘”城市、“禁实”县城于2013年底前完成任务。[2] 据悉,全国城市(含地区、自治州、盟、县级市)701个,一批“限粘”城市包括石家庄市、邯郸市等183个。全国县城(含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1627个,一批“禁实”县城包括赞皇县、高邑县等397个。名单已在发改委网站公布。
“十一五”期间主要工作目标是:2005年至2006年,主要抓好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的工作。有条件的大城市率先实施节能率65%的地方标准。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四个直辖市和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的目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
该产品兼具粘土砖和砼小砌块的特点,外形特征属于烧结多孔砖,材料与砼小砌块类同,符合砖砌体施工习惯,各项物理、力学和砌体性能均可具备烧结粘土砖的条件。其使用范围、设计方法、施工和工程验收等可参照现行砌体标准,可直接替代烧结粘土砖用于各类承重、保温承重和框架填充等不同建筑墙体结构中,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