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剩余量计算公式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及系统灭火剂剩余量之和,系统灭火剂剩余量应按下式计算:
`W_s≥2.7V_0+2.0V_P`
式中`V_s`--系统灭火剂剩余量(kg);
`V_0`--系统全部储存容器的总容积(`m^3`);
`V_p`--系统管网管道容积(`m^3`)。
IG-541混合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适用场所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电气火灾;
2 固体表面火灾;
3 液体火灾;
4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硝化纤维、硝1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 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4 过氧1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检测驱动气体瓶组压力
为了使装置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瓶组压力正常,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的投入使用,由用户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1职人员进行必需的定期检测灭火剂瓶组压力。检测灭火剂瓶组压力时,用活动扳手卡死充装接嘴的六边形螺母,缓慢逆时针旋转90°,压力表指针所示压力即为瓶组内部压力,视线正对压力表,读取压力表值并记录,然后将螺母缓慢顺时针旋转90°,卸去表内压力;压力表指针如低于5.6MPa时要重新充装灭火剂。压力表顺时针复位紧固,为下次检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