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溶剂的危害
(1) 经由皮肤接触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会刺激眼睛粘膜而使人流泪;与皮肤接触会溶解皮肤油脂而渗入组织,干扰生理机能、脱水;且因皮肤干裂而感染污物及细菌。表皮肤角质溶解引起表皮角质化,刺激表皮引起红肿及气泡部份。溶剂渗入人体内破坏血球及骨髓等。
(2) 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蒸气经由呼吸器官吸入人体后,人往往会产生麻醉作用。蒸气吸入后大部份经气管而达肺部,然后经血液或淋巴液传送至其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之中毒现象。因人体肺泡面积为体表面积数十倍以上,且血液循环扩散速率甚快,常会对呼吸道、神经系统、肺、肾、血液及造血系统产生重大毒害,固有机溶剂经由呼吸器官引起之中毒现象,最受人重视。
橡胶溶剂油
橡胶工业用溶剂油的现行标准为《橡胶工业用溶剂油》SH 0004-1990(2007),意为1990年颁布的强制性行业产品标准,2007年确认。
橡胶工业用溶剂油
对应产品为原《溶剂油》GB 1922-80(88)中的NY 120,自1990年SH 0004-1990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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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机溶剂对人体危害生理之影响有下列几种:
对造血系统破坏:
因破坏骨髓造成贫血现象。此类溶剂包括苯及其衍生物如甲苯、氯化苯、二元醇等。
对粘膜及皮肤刺激:
因刺激粘膜,使鼻粘膜出血,喉头发炎,嗅觉丧失或因皮肤敏感产生红肿、发痒、红斑及坏疽病等。此类溶剂包括氯仿、三氯甲烷、醚、苯、醋酸甲酯、煤油、丙酮、甲醇、石油、氯酚、二氯乙烯、四氯化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