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弦乐器拉弦乐器主要指胡琴类乐器。其历史虽然比其它民族乐器较短,但由于发音优美,有极丰富的表现力,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和艺术水平,拉弦乐器被广泛使用于独奏、重奏、合奏与伴奏。拉弦乐器大多为两弦少数用四弦如:四胡、革胡、艾捷克等。大多数琴筒蒙的蛇皮、、羊皮等;少数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少数是扁形或扁圆形如:马头琴、坠胡、板胡等,其音色有的优雅、柔和有的清晰、明亮;有的刚劲、欢快、富于歌唱性。
常见的结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类:单曲牌体曲牌是民族器乐曲式中的结构单位,一首曲牌反复多次可构成一首乐曲,曲牌也可以成为套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单曲牌体就是由一首曲牌构成的乐曲结构。变奏体当一首乐曲由一首曲牌(或曲调)的一再反复构成时,如每次反复都有变化,就形成变奏体。循环体一首乐曲中两首曲牌(或曲调)不断反复的循环出现,或一首曲牌(或曲调)反复出现两次以上,其间插入新的部分,都是循环体。
在中国乐器发展史中,值得注意的是拉弦乐器的出现大大晚于打击乐器、吹管乐器和弹弦乐器。据文献记载,唐代(公元618—907年)才出现以竹片轧之的“轧筝”和“奚琴”(在宋时作“嵇琴”)。宋时的嵇琴用马尾弓拉奏,并出现了“胡琴”的名称。如宋沈括在他的《梦溪笔谈》中云:“马尾胡琴随汉车,曲声犹如怨单于。”自元代之后,在奚琴、胡琴的基础上发展成各种类型的拉弦乐器。中国的“吹、打、弹、拉”四大类乐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对传承乐器的音质不纯、音律不统一、音量不平衡、转调不方便、固定音高乐器之间的音高标准不统一、在综合乐队中缺少中低音乐器等不足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并涌现了许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