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诉讼的举证责任】商标诉讼,就双方的事实主张而言,双方均负有相应的举证负担,但在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始终由特定一方当事人负担,即: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当原告起诉时,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对此,应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如对原告提出的主张予以否认、辩驳时,被告可提出相应的证据,如对原告的诉讼主张提出反诉的,应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诉讼中第三人对其参加诉讼所依据的事实以及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其有责任对自己在参加之诉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一般限于案件处理结果对其有某种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其承担实体义务而使其 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处于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各自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如果数个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个人承担某一对数个当事人都产生影响的举证责任,即可视所有必要的共同诉讼人都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一般来讲,共同诉讼人应各自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其中的一个共同诉讼人提出的证据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所主张的事实有证明作用,并得到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则可免除其他人相应 的举证责任。
【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识构成近似”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侵权才能成立。近似商标与相同商标有所不同,在视觉上虽有一定差异,但在其他方面如发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近似,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或混淆。考察两个商标是否属近似商标,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商标外观。即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看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
2、商标读音。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
3、商标含义。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判断近似商标是注册商标的第yi步,在注册前肯定要先查询排除该商标和已注册的商标是否相似或者近似。申请商标注册的一定要认准这一点。
有一种情况是商标侵权的行为,就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gao人民法yuan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yi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chi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chi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