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丽堂皇的清代清式家具以装饰见长,繁琐堆砌。因其生产地区风格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地方特色,具有代表性的可分为苏作、京作和广作。苏作继承了明式家具的特点.精巧简单,不求装饰;广作很注重雕刻装饰,追求华丽;京式则重蜡工,结构用鳔、镂空。清代家具工艺在乾隆时期盛极一时,出现了许多能工巧匠和好的民间艺人,所制造的高级玲珑的家具,装饰华贵、风格独特、雕刻精巧,极富欣赏价值。但清化的家具往往只注重技巧,一味追求富丽华设,繁琐的雕饰往往破坏整体感,而且造型笨重,触感不好,更不利于清洁,这是一大憾事。
家具是由材料、结构、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其中功能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结构是主干,是实现功能的基础。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由于家具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因此家具还具有材料和外观形式方面的因素。家具多指衣橱、桌子、床、沙发等大件物品。
家具是由材料、结构、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其中功能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结构是主干,是实现功能的基础。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由于家具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因此家具还具有材料和外观形式方面的因素。家具多指衣橱、桌子、床、沙发等大件物品。
家具材料的应用也有一定的选择性,其中主要应考虑到下列因素:1、加工工艺性:材料的加工工艺性直接影响到家具的生产。对于木质材料,在加工过程中,要考虑到其受水分的影响而产生的缩胀、各向异裂变性及多孔性等。塑料材料要考虑到其延展性、热塑变形等。玻璃材料要考虑到其热脆性、硬度等。2、质地和外观质量:材料的质地和肌理决定了产品的外观质量的特殊感受。木材属于天然材料,纹理自然、美观,形象逼真,手感好,且易于加工、着色,是生产家具的上等材料。塑料及其合成材料具有模拟各种天然材料质地的特点,并且具有良好的着色性能,但其易于老化,易受热变形,用此生产家具,其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