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商标注册人需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续展申请。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所需提交材料有:
1.加盖章戳或签名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不用填写);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底表一式一份(盖章或签字);
3.与原商标注册证商标图样一致的商标图样六张;
4.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已变更或转让的,还需附送商标局证明复印件。
商标注册证明
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什么是商标?
问:什么是商标?
答:据资料记载,目前世界上对商标有多种'权威性'的定义,主要有:
(1)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2)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
(3)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
据此,'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