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恒盟环保 发布时间:2017-07-13
应用案例 一项发端于江苏的创新之举将向全国推广。“河长制”推出至今9年,根据水利部的数据,目前全国已有24省区市出台相关文件,借鉴此法来确保水环境保护更到位、效果更显著。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河长制”的推行起源于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事件。当年8月,深受水危机之痛的江苏无锡率先在全国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统筹水上岸上、河流上下游与左右岸。实施一年后,辖区内的79条河流考核断面指标率就从53.2%提高到71.1%,初步实现了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来自水利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8个省(市)党委或政府出台了文件,在全省(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的部分市县或流域水系实现了“河长制”。哪些人可以担任河长?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这就是河长制。河长制是地方政府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主体责任的制度创新。而在各地的探索实践中,各级党政负责人均可担任河长。江西的河长规格最高,省委书记亲自担任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