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溶剂是一大类在生活和生产中广泛应用的有机化合物,分子量不大,常温下呈液态。有机溶剂包括多类物质,如链烷烃、烯烃、醇、醛、胺、酯、醚、酮、芳香烃、氢化烃、萜烯烃、卤代烃、杂环化物、含氮化合物及含硫化合物等等,多数对人体有一定毒性。
用途
它存在于涂料、粘合剂、漆和清洁剂中。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乙烯乙二醇醚。
溶剂油分类
按用途分
通常,可以分为主要用在抽出大豆油、莱籽油、花生油和骨油等动植物油脂的抽提溶剂油,用于橡胶、鞋胶、轮胎等领域的橡胶溶剂油,用于油漆、涂料工业的油漆溶剂油,等等。此外,还有洗涤溶剂油、油墨溶剂油等。根据国家标准GB 1922-2006即按其98%馏出温度或干点划分溶剂油,常见的牌号有:70#香花溶剂油,90#石油迷,120#橡胶溶剂油,190#洗涤剂油,200#油漆溶剂油,260#特种煤油型溶剂。此外还有6#抽提溶剂油,航空洗涤汽油,310#彩色油墨溶剂油。农用灭蝗溶剂油等。实际上市场销售的远不止这些,生产厂家可以根据用户需要,生产各种规格溶剂油。
有机溶剂的危害
经由消化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机溶剂经由消化器官主要引起之原因,为在污染溶剂蒸气场所进食、抽烟或手指沾口等,其引起之危害,首先受害为口腔,进入食道及胃肠,引起恶心、呕吐现象,然后在由消化系统,危害到其他器官。
有机溶剂中毒之一般症状为头痛、疲怠、食欲不振、头昏等。高浓度之急性中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丧失意识,而产生麻醉现象,初期引起兴奋、昏睡、头痛、目眩、疲怠赶、食欲不振、意识消失等;低浓度蒸气引起之慢性中毒则影响血小板、红血球等造血系统,鼻孔、齿龈及皮下组织出血,造成人体贫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