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标准法规质讯:
农产食品欧盟更新丁烷、异丁烷和丙烷在色素配制剂中的使用:
2017年5月22日,欧盟委员会公布(EU) No 2017/874号标准,修订(EC) No 1333/2008号标准的附录III,有关丁烷((E943a)、异丁烷(E943b)和丙烷(E944)在色素配制剂中的使用。
(EC) No 1333/2008号标准制定了被批准用作食品添加剂、食物酵素、食品调味剂和营养物质以及使用条件的物质清单。可能会根据(EC) No 1333/2008号标准对该清单进行更新,以就食品添加剂、食物酵素和食品调味剂明确一个基本批准流程。丁烷、异丁烷和丙烷可用作推进剂,推开喷洒的着色剂,以使色素在食品表面均匀着色。
1991年,食品科学委员会评估了丁烷、异丁烷和丙烷作为萃取剂的安全性,并在食品中发现了可接受的残留限量为1 mg/kg。1999年,欧盟认为,在烘烤和油炸食品时用到的植物油基气溶胶烹饪喷雾和水性乳液烹饪喷雾中所使用的丁烷、异丁烷和丙烷,其气体推进剂残留水平低,并未产生毒性效应。并且,根据提供的分析数据,以进一步证实,喷洒食物一个小时之后,丁烷、异丁烷和丙烷的残留低于1mg/kg的限值。
因此,根据(EC) 1333/2008号标准附件III的规定,丁烷((E943a)、异丁烷(E943b)和丙烷(E944)被批准在色素配制剂中作为推进剂使用。由于起火的风险,并考虑到推进剂降至1 mg/kg以下所需的时间,仅授予专业人员使用的权限。这就确保考虑到了标准的工业方案,并确保喷洒与食用之间的时间足以符合可接受的限值。
纺织品
中国最新公布废止的重要行业标准:
2017 年 6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 23 号公告,各行业或领域复审共 2749 个行业标准自公告发布之日废止,其中包括纺织行业标准。这些废止标准或者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与其他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使用范围相重叠,不再被允许使用。
FZ/T 81003-2003 《儿童服装、学生服》是用于童装和学生服装的重要产品标准,部分制造商采用该标准作为产品标准。当该标准废止后,采用该标准的产品需要将其替换为合适的产品标准, 如FZ/T 73045-2013 《针织儿童服装》、GB/T 31900-2015 《机织儿童服装》等,同时在标签上做好相应的修改。
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于 2007年11月1日实施。随后发布的许多产品标准都引用了该标准对纤维含量的要求。该标准废止后,建议制造商采用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来鉴别纤维含量。
加拿大修改婴儿睡衣尺寸要求:
2017年5月,加拿大卫生部修订了关于婴儿睡衣尺寸政策以符合美国相关要求。该政策修订案立即生效。
在加拿大,为体重7公斤以下婴儿设计的睡衣被定义为紧身睡衣,受《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中的《儿童睡衣规例(SOR / 2016-169)》第2节的条款监管。该类睡衣根据加拿大标准委员会(CGSB)标准CAN / CGSB-4.2 No.27.5《纺织品测试方法:阻燃性—45°角测试— 1s火焰接触》进行测试时,火焰蔓延时间必须超过七秒钟。
《儿童睡衣:易燃性要求指南(2016)》规定,婴儿睡衣的胸围尺寸最大为508毫米。为体重7公斤以下,胸围大于508毫米的婴儿设计的睡衣需符合7公斤及以上儿童宽松睡衣的要求。加拿大卫生部正在修订为体重7公斤以下婴儿设计睡衣的政策,并将其纳入新版本的指南中,政策修订如下:
为体重7公斤以下婴儿设计的睡衣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胸围≤508毫米;
附有标签,以月龄标明适合的婴儿年龄;婴儿的年龄不能超过9个月。
为协调加拿大婴儿睡衣要求与《美国儿童睡衣标准》(16 C.F.R.第1615部分)中的婴儿服装尺寸要求相一致而修订的该项政策立即生效。
电子电气产品:
FCC认可实验室及设备认证程序更新:
美国当地时间2017年7月13日,FCC 14-208法令正式生效,美国联邦通信管理委员会(FCC)认可实验室正式取代原FCC 2.948 listed实验室。FCC不再接受原2.948 listed 实验室在2017年7月13日后的测试数据,但是2017年7月13日前的测试数据在2017年10月13日之前仍可被FCC所接受。
此外,后续将要执行的SDoC认证程序将取代合并之前的Verification和DoC认证程序,符合SDoC认证程序的设备都需将FCC标志体现在设备上。SGS EMC实验室已于2017年7月13日通过申请并正式成为FCC认可实验室,已具备FCC Verification, FCC Certification, FCC DoC及后续即将执行的SDoC认证程序的测试资质。
阿联酋能效标识强制性要求:
阿联酋标准化与度量委员(EASM)发布公告,宣布对阿联酋能效标准标识计划中(EESL)家用洗衣机和干衣机、电冰箱和冰柜、蓄热式电热水器、洗碗机与空调此五类电器产品的能效标识进行改版。
新版标识改变了以往的风格,在能效标识中增加了由EESL认证的二维码。
2017年8月1日起,所有进口至阿联酋市场的家用洗衣机和干衣机、电冰箱和冰柜、蓄热式电热水器、洗碗机与空调的能效标识必须含有EESL认证的带芯片二维码。此次标识改版过渡期较短,含有旧版标识的以上五类电器产品,只允许在阿联酋市场销售至2018年2月1日。
玩具及婴幼儿产品欧盟增强特定玩具中双酚A的迁移限制:
欧盟已经加强了特定玩具中双酚A的迁移限制,双酚A的迁移量应降低2.5倍。这一全新的限制法规将于2018年11月26日开始生效。
2017年5月25日,欧盟(EU)颁布了第2017/898号指令,以限制双酚A(BPA)在玩具中的含量。该指令是对第2009/48/EC号指令,即《玩具安全指令》(TSD)附件II的附录C的一次修订。该指令提出的技术要求与我们2016年7月份在SafeguardsNo. 133/16 报告的议案要求一致。
新限制指令将于2018年11月26日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