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高处作业意外的主要措施
1、施工单位的行政、技术领导和安全监察人员要重视高处安全作业,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就位难度大、危险因素多的高处吊装工作应制订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还要进行安全技术的监督工作;
2、高处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凡患有心血管疾病、视力或听觉严重障碍以及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3、凡发现精神不振或班前喝酒的人,应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应轻便,并应穿布底鞋或胶底鞋,不得穿硬底或打上铁掌的鞋,同时应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
5、高处作业人员登高前,对登高工具、爬梯、以及起吊作业所用的钢丝绳、滑车、U型环等起重工具应进行检查,确认其安全可靠;
6、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牌,禁止行人在起吊物下面停留;
7、夜间进行高处吊装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
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安全带的系挂高度不得低于腰部,应做到主挂低用。
9、在带电危险区域作业或进行拆除工作,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10、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吊绳及工具袋,材料及工具不准抛掷;
11、遇上6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的高处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的加固工作;
12、在寒冷季节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做好防寒、防冻、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御寒劳保用品;
13、上下层施工应错开进行,尽量避免同时进行垂直作业,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14、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置是否牢固;
15、在软母线上作业时,应检查工具、瓷瓶、连接金具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导线截面一般不小于120mm2,并用竹梯或竹杆横在导线上,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防直击雷的措施:
1、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等突出屋面的物体
均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2、排放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3、排放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4、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
5、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
6、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7、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要求者;
2、凡发现高处作业人员饮了酒或精神不振时,应禁止其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应穿着合适的工作服, 系好安全带并佩戴安全帽;
4、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