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师与导演的配合动画师或模型师的职责是预先完成节目中所需的电脑三维场景,包括场景中用到的所有贴图。目前,几乎所有的虚拟演播室软件本身并不带有建模及绘画的软件包,多数是利用已有的三维或二维动画、图形图像制作软件来创建模型及模型中需要的贴图,如3D Studio MAX、 Softimage 3D、Lightscape和Photoshop等。这些软件中做好的模型和贴图有的需经过图像格式的转换,再存入虚拟演播室系统的专用目录下,然后才能从虚拟演播室软件环境中读出。
因此,对于一次性节目背景的制作而言,虚拟演播室并没有效率上的优势,而除了可以制造出不同凡响的特技效果外,能否真正发挥虚拟演播室的功能,创造出高质量的特技效果,还在于制作者的想像力和它们之间的配合。
工作原理、虚拟背景渲染主机:完成虚拟背景的渲染输出工作,同时采集传感跟踪系统摄像机的运动参数,终的渲染输出相应的包括背景信号和作为前景遮挡的键信号。
创意人员拟出节目制作方案;导演及创意人员为虚拟演播室电脑虚拟三维场景的操作者“说戏”;动画师或模型师在电脑中创建模型及贴图;导演与虚拟演播室操作者合作直播或录像;视频输出、录制及后期制作。
制作方案由美术设计师将导演思路制作成详细的“剧本”(story book)。所谓详细,是指具体到每个画面要素怎么动,主持人的位置怎么变化,是否有虚拟场景中的特写镜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