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物流通道和交通组织的规划建设,还是物流节点的规划建设,最终会随着 一带一路 战略的不断推进,在其沿线形成通道和节点体系,并构成现代物流的项目集群,而这些项目的推进可以说须臾离不开法律服务的支持。”韩功华表示,“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落实需要的法律服务与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服务大不相同,可以说是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标准更严。
紧随“一带一路”建设,物流将大有作为,而其中的法律引导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速度和水平。
“ 一带一路 源于国际地缘政治和区域经贸合作理念,是国际化物流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物流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生产力。”5月1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规划院物流研究所所长、律师韩功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暨法律服务“一带一路”研讨会上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贸易企业希望搭上“一带一路”战略的顺风车,走出国门开展国际贸易和物流业务,但是,这些企业因为不熟悉国际法律,尤其是属地国家的法律体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开展跨国贸易的步伐。
企业是物流业发展的主体,物流企业与企业物流运作的水平决定中国物流业的整体水平,因此如何发展物流服务商对中国来讲是一个关键。中国近十万个物流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规模小、功能弱、水平低。在需求与供给这一对矛盾中,供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何让物流企业与企业物流做强做大,做精做细,是近5—10年内的主攻方面。目前,中国的物流企业无论是运输型、仓储型、货代型、综合服务型都处于成长期,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而提前进入调整期,特别体现在并购重组、联动发展、供应链组合与优胜劣汰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