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缺失
“没有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进标准化工作很难。”牟惟仲表示。可以说,缺少有强制效应的法律法规可算物流标准化过程中最zui大的软肋。
目前,只有卫生标准、安全标准与环保标准被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范畴。现有的物流标准只是在推荐性标准中设定强制性条款。例如,物流业的基础标准比如《物流术语》国家标准,虽然很多企业都认同并执行,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
实际上,大型国有企业和较大的民营企业对标准化都很重视,所谓的企业对标准化工作反应不积极,是由于物流行业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所造成。中小企业尤其中小民营企业,本身文化知识的积累不够,操作理念比较陈旧,技术水平低;另一方面,相关的标准缺失或者已经落后于时代要求,加上法制宣传也不够,所以企业不重视标准化。牟惟仲认为,只有等到行业整体进一步发展,多数企业成长起来后重新定位自己的战略,考虑到长期发展时才会慢慢重视标准化与规范化。比如,有些企业已经认识到,未来的市场竞争就是标准之争,参与制定相关标准能使自己在今后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大型企业和外资企业对此认识得更加清楚深刻。一家日资叉车企业生产总经理就表示,不管每次标准化会议讨论的标准真正的技术含量如何,他们都必定到场,并且竭力参与。他所谓的“竭力参与”指的是竭力将本企业采用的标准推荐为行业标准。如果他们缺席某次标准化会议,他便担心某些对自己不利的标准有可能成为行业标准,到时候遵守对自己不利的标准可能需要重新设计产品、调节生产等等,并由此产生一系列成本;如果不遵守的话,又会感觉自己被边缘化并且竞争时缺少一项资本。
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zui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物流构成: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
物流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用户服务、需求预测、定单处理、配送、存货控制、运输、仓库管理、工厂和仓库的布局与选址、搬运装卸、采购、包装、情报信息。
解释二:
在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中指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