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讲到国内这些年对照明节能的标准颁布了那些规定,这次给大家分享些国外这些年的相关标准情况:
1、美国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致力于照明节能标准的研究工作,并且各州都有相应的能耗限制标准,涉及了居住、办公、商业、体育、交通运输、医院、学校等建筑的照明节能。如:美国《建筑物能量标准》(ASHRAE/IESNA 90.1-1999.9)、美国2003年《国际节能标准》的照明功率密度、加州能源委员会推荐照明功率密度、美国新建筑研究所的室内照明功率密度等。
2、日本《节能法》中规定了饭店旅馆、办公、医院、诊所、学校、商店、餐饮店等六类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WS),并规定了年照明用电时间(T)。
3、俄罗斯标准MГCH2.01-98“建筑节能量”的第4章(1998年版)规定了照明单位安装功率。
普通道路照明灯具的现状和缺陷
目前道路灯具中普遍采用的光源是高压钠灯或金属齿化物灯,这两种光源的特点是,发光的电弧管尺寸小,由尺寸很小的电弧管产生很大的光输出,并且具有很高的光效,前者包括配套电器,可达110 lm/w,后者包括配套电器可达80 lm/w。但这类光源应用在道路灯具中时,只有40%左右的光是直接透过玻璃罩到达路面的,其他的光是通过灯具反射器再投射出灯具的,目前普遍采用此类光源的传统灯具基本都存在两个不足,一是灯具直接照射的方向上照度很高,在次干道上可达50 lx以上,这一区域属于明显的过度照明,而两个灯具的光照交叉处的照度仅为灯下照度的40%~20%。二是此类灯具的反射器的效率一般仅为50%~60%,所以有60%左右的光输出在灯具内,是在损失了40%~30%后再投射到路面上的。
此类灯具的总体效率一般都在70%左右(只有国际著名品牌的此类道路灯具其效率可达到80%),并且上述的过度照明区域中过多的照度也属于浪费。综合分析上述传统的道路灯具其综合的有效照明效率(扣除过度照明部分)仅为50%。也因为上述原因,目前我国次干道的照明效果(路面照度和照度的均匀度)基本都达不到CJJ45-2006和CIE31以及CIE115标准的要求。
道路灯设计中光源选择
通常,我们关注道路灯是因为,家庭居住小区采光问题和驾驶过程中道路两旁的道路灯。那么,你是否留心过在道路灯光源选择上会有那些不同了。
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光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选择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和对颜色识别要求不高的市郊道路宜采用低压钠灯或高压钠灯;
2、主干路和次干路宜采用高压钠灯;
3、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宜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高压hg灯;
4、市中心、商业中心等个别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街道必要时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中显色型、高显色型高压钠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