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起重量、起升高度、下放深度、跨度、机构工作速度、工作级别、及起重机总重或轮压。
1、起重量:起重机正常工作时允许大起吊重量。
2、起升高度:吊具的上极限位置与下极限位置之间的距离。
3、跨度:起重机两端车轮垂直中心线间的距离
4、机构工作速度(第5档速度)
(1)起升速度:是指起升机构电动机在额定转速时,取物装置满载起升的速度。
6) 电动机的要求
- 起重机所选用的电动机,能满足速度、加速度、起动、过载能力、噪 音和调速的要求,也能适应电网和使用环境的要求。
- 电动机选用时,必须对其起动能力、过载能力和温升等进行校验。过 载能力须满足1.25倍过载。
- 电动机为F级绝缘,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能满足低速运行时的散热 要求。
6.3安全保护装置
6.3.1报警
1) 司机室内设有紧急停车开关直接操作回路;
2) 所有起重机要求设置起动时人工控制的报警器;
3) 所有起重机要求设置登车联络、电气连锁装置。
(8)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9)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0)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11)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12)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首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