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的吊运和保管
1、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2、请勿从高处仍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或电缆圈,在运输过程中,电缆盘必须放稳,并用合适的方法固定,防止互相冲撞或翻倒。
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进行。
一、 执行标准
Q/XYT 17.2-2009 船用电力、控制和仪表回路电缆
第2部分:额定电压1kV及以下船用电力电缆
IEC60092-353 船舶电气装置 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非径向电场单芯和多芯电力电缆
CEFSA/NA铜芯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电缆CEFRSA铜芯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软电缆
型号名称
CEFR/DA 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软电缆,DA型,连接移动电器用。
五、技术要求
1、应能经受单程30000次曲线试验。
2、电缆应能经受交流电压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击穿。
3、电缆线芯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厚度及重量应符合GB9331.2-88的规定 。
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
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