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一带一路”建设,物流将大有作为,而其中的法律引导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速度和水平。
“ 一带一路 源于国际地缘政治和区域经贸合作理念,是国际化物流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物流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生产力。”5月1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规划院物流研究所所长、律师韩功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成立暨法律服务“一带一路”研讨会上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贸易企业希望搭上“一带一路”战略的顺风车,走出国门开展国际贸易和物流业务,但是,这些企业因为不熟悉国际法律,尤其是属地国家的法律体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开展跨国贸易的步伐。
中国物流行业起步较晚,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物流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物流体系不断完善,行业运行日益成熟和规范。
2010年以来,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推动下,物流市场整合步伐加快,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和结构性变化。2011年,中国物流运行形势总体良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158.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3%。2012年1-7月,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98.3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8%,总体来看,社会物流需求仍然保持适度增长,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供应到消费的运动、储存和配送的计划、执行和控制”的管理过程,并且对物流的认识也逐渐被政府和企业提高到地区和企业的战略理念的高度了。从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角度来看,物流就是服务。我们不要想物仅仅是商品,这是很实质的。服务也是物流的“物”。物流为企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服务实质上也是一种产品”这一点,却经常被人们忽视。人员要如何调度才能令顾客满意,这也是物流。物流可以包括运输,仓储,但最基本的是要为顾客服务。顾客想要什么,它就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物流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它一定要看有什么样商流,就有什么样的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