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 年,由于法国汽车联盟的积极推进而使法国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汽车交通标志的国家。法国的交通标志当时在一块又一块黑色的木板上用白漆分别书写“左拐”“右拐“桥梁“危险的上坡路”等提醒司机注意的文字。1908 年,在巴黎召开的首届国际道路会议上,曾提出统一交通标志的议题,决定实行国际统一的交通标志。要求与会的国家和地区把统一规定的“路不平,交叉口, 弯路和前面有铁路横过“等交通标志符号画在三角形的木板上,用红线勾边,使之醒目,但未达成协议。在欧洲、美洲、非洲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地区性或世界性的交通标志统一问题。欧洲各国乃至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的交通管理当局都把统一后的交通标志纳入道路交通管理中,并根据36不同国家的道路情况,有所创新和发展。
早在中国周代,已有“列树以表道”的记载。在古罗马时代,从罗马到加普亚的大道上设有里程碑和指路牌。但是大多数人认为现代道路交通标志的起源,应该追溯到1879 年12 月的英国——参加自行车联盟的地方组织塞克林格俱乐部,在通往山区的道路上设置了一个预告危险的交通标志:“到塞克利斯特—这个山丘危险“。这个用油漆写在铁板上的预告标志成为有史以来文字记载的最早的道路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考虑人的行为特征。人的行为在交通工程和道路安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视觉信息、信息需求、信息处理等三个方面。视觉信息据估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行驶时所需要的信息中,占90%的为视觉信息。人的视觉特征如视野的深度、宽度,眼睛的移动、色彩的识别、亮度和眩光的影响、速度的判断等,是交通标志设置的基本考虑要素。信息需求对公路使用者来说,几乎所有的信息都是通过视觉的传递接收的,因此设置交通标志时,应注意其显著性、易理解性、可信性和定位性。信息处理驾驶员的驾驶任务包括获取信息、处理信息、选择行动方案、实施行动方案,并通过重复这一过程来观察决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