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在遥测遥控上的科技含量相当高,得到了国外来访者高度评价,现在,我国主要采取GSM、AIS和北斗遥测遥控三种方式。中国的AIS岸基台站建设也形成了网络,在海事监管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此外,海事部门还自主开发了船舶智能导航仪,实现了航行信息综合显示和智能辅助导航,为船舶航行安全增加了一种有效的辅助手段。好了,以上我们学习了航标的基础知识,航标犹如陆上道路中的信号灯,在海上对于水运、渔业、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海洋测绘工作者来说,航标也是咱们需要测绘的一项内容,因此熟悉并掌握它非常有必要,也是外业测量安全的保证。
航标的种类
航标的分类方式较多,按设置地点分为三类:di一类是沿海航标(Coastal Aids),第二类是内河航标(Inland river aids),第三类是船闸航标(Lockage aids);按用途可分为导航航标、定位航标、避险航标和专用航标四类;按技术装置可分为发光航标(灯标)、不发光航标、音响航标、无线电航标四类。音响航标包括如雾钟(Bell)、雾锣(Gong)、雾哨(Whistle)、雾角(Horn)或低音雾角(Diaphone)、雾笛(Siren)、爆音雾号(Explosive)、雾炮(Gun)等。无线电航标包括如无线电信标(Radio beacon)、雷达反射器(Radar Reflector)、雷达航标(Radar Beacon)及无线电双曲线定位系统的信号发射台等。
国际浮标制度
国际航标协会(IALA)经过长期研究和反复协调,在1980的第10届国际航标会议上确定了完整的国际浮标制度。又称国际浮标系统(buoyage system),是世界各国或地区在设立助航标志时必须遵守这一规定,船舶必须按这一规定所标示的可航区域航行。
国际浮标系统的区域划分
将世界分为2个区域,执行2种制度。A地区(左红)(region A)和B地区(右红) (region B),或称为A制度和B制度(见下图所示)。B地区包括美洲和亚洲的日本、韩国、菲律宾,其余地区均为A地区。
A地区和B地区的区别仅在于两种侧面标志的颜色、顶标颜色、灯光颜色正好相反。
⒉ 国际浮标系统适用的助航标志
除灯塔、扇形光灯标(光弧灯)、导灯(导标)、叠标、灯船及大型助航标志外的一切固定和浮动标志。即灯塔、扇形光灯标(光弧灯)、导灯(导标) 、叠标、灯船及大型助航标志可自由设置,其余标志的设置必须遵守国际浮标系统的规定。
⒊ 国际浮标系统使用的浮标形状
见下图,自左到右分别为罐形、锥形、球形、柱形和杆形等五类。
分白、红、绿、黄四类,见下图自左到右排列。红光和绿光为侧面标志专用,黄光为专用标志专用;白光用于其它类型的标志,并以发光节奏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