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标准: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氨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18204.25 中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的规定。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氨、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 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 间时,应全数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 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对于建筑环保验收,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未进行过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的,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根据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可对工程场地进行4种处理措施。土壤氡浓度不大于20000Bq/m3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不大于0.05Bq/㎡·s,可不采取防氡工程措施。其余处理措施有: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除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外,还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中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采取建筑物综合防氡措施。
企业建筑工程验收需要注意:1、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 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新风量的检测报告;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