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实施
自1月1日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历时两年多编制的国家标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阶段评价、建造过程评价、管理与效益评价6章组成,对“工业化建筑”、“预制率”、“装配率”及“预制构件”等9个专业名词进行了明确定义。同时,该标准还明确了参评项目的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标准还规定,申请评价的工程项目应符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基本特征。
专家认为,该标准对建筑设计、构件制作、施工装配、室内装修的一体化施工技术与组织管理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界定,体现了设计、生产、运输、吊装、施工、装修等环节的协同配合,这对加强工业化建筑项目的工程计划、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材料供应、岗位责任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来源: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盾构隧道有粘结环向预应力衬砌工程技术规程》
关于对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盾构隧道有粘结环向预应力衬砌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发布2015年第.一批学会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土标[2015]4号)的要求,由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学会标准《盾构隧道有粘结环向预应力衬砌工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该《规程》(征求意见稿)寄送至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请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11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主编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如何构建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体系?
海绵城市规划是以建成海绵城市为目标,吸收、借鉴、运用低影响开发、生态城市等相关理念、技术和方法,对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水污染防治等多重技术进行集成,进而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的应用。作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蓝图和公共政策,海绵城市规划能否实施及其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能否实现。
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绩效有明确的要求。纲要提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本底,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纲要还提出“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优化生态空间管控格局,划定汇水分区,明确雨水径流控制目标和建设任务”。这些目标和要求的落实需要通过海绵城市规划来实现。
一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法定规划中的专项内容编制出来后能否顺利实施、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对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否则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后可能会打水漂,劳而无功。定期开展规划建设绩效评估,可以及时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影响规划实施绩效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保证海绵城市建设在科学规划的指引下有序建设。但海绵城市作为一项全新理念下的新工作,对于如何开展规划建设绩效评价,目前尚没有成熟的经验和评价技术方法。结合海绵城市工作的特点和国家相关要求,笔者认为需要基于以下3个方面来构建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