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相关知识
1.什么是商标
据有关资料记载,目前世界上对商标有7种“性”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有: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 AIPPI )在柏林大会上曾对商标作出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商标《示范法》中曾作出如下定义:“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商标的使用者是该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土产者、制造者、加工者、拣选者或经营者,而不是消费者。商标使用在商品上,与商品包装上的装璜不同,前者是为了区别商品的出处,是专用的;而后者是对商品的美化、装饰、说明和宣传。据此而言,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应运而生,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份,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
2、什么是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是指用于商品上的商标载体,是独立于被标志商品上的商标物质表现形式。如酒类商品上的瓶贴;自行车上的标牌;服装土的织带等。
3、商标具有哪些特征?
( 1 )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 2 )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我国商标法律规定。
( 3 )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 4 )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4、注册商标有哪些作用?
( 1 )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 " 脸 " ,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 2 )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互为作用的,商标信誉可反映质量,质量稳定又可提高商标信誉。
消费者经过长期反复消费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其心目中可以产生一种消费信任感。如果没有商标,消费者在消费时心中无数,甚至一旦受骗上当无处可查。而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则增加了顾客对消费项目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费受到损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处,提出索赔,挽回损失。商标虽不是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标志,但它可以使消费者通过对同一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实践,吸引消费者继续认牌消费。因此,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稳定,促进质量提高的作用。
( 3 )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人们常说: " 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数量和驰名商标数量窥见一斑。因为商标代表着信誉和质量,信誉和质量关系到市场占有率;而市场竞争力越大,其经济效益就越高。因此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一种商品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从这一角度上讲,商标又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 4 )商标是无形的财产,是信誉的载体。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为基础,会使其商标声名远播,不断升值,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甚至其产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为人们所知晓,而其商标名称则广为人们所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
5、什么是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是相对强制注册而言的,即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可以申请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就使用。强制注册是指使用的商标必须注册,否则,不得使用。自愿注册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决不是鼓励使用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侵权的危险。我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现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两种。
6、什么是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我国《商标法》规定: "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7、什么是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是指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原则。注册原则是相对使用原则而言的。所谓使用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归属于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人所有。注册原则即不论商标是否实际使用,只要某商标获得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的核准注册,其商标专用权即受到法律保护。
8、什么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根据商标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序,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并对其予以保护的立法准则。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商标立法的核心和基础,只有商标专用权确定了,并有了保障,商品流通领域的秩序才会稳定,竞争才能正当,商品经济才能发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9、商标有哪些种类?
商标,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划分为 8 大种类。
( 1 )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 2 )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 3 )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 4 )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 5 )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 6 )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 7 )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 8 )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啊商标、气味商标等。
10、什么是文字商标?
文字商标是指用汉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文字,包括汉字、汉语拼音字母、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文字商标的文字书写不拘一格,楷、行、草、隶、篆,横书、直书、艺术体、印刷体、变异体均可使用。但必须突出文字商标易认、易记、易于呼叫的特点,力争使消费者目及则意达。
文字商标如同其它商标一样,一经核准注册,不得擅自变更书写方式或增删文字。为了保证商标的显著性,不致与指定商品产生混淆,在文字的运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如不能在牙膏商品上使用 " 牙膏 " 作为商标。由于文字商标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所以,商标的设计越来越趋向文字化。
11、什么是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用几何图形或其它事物图案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图形商标的使用既有其便于识别的一面,但又有其不便呼叫的弊端。图形商标可不受语言文字的制约,不论在何种语言文字的国度,消费者只需看图即可识牌。但图形商标在不同的语言国度里,又不易于呼叫,特别是较抽象的图形商标,因没有具体的称谓,有碍人们的口头交流,不便于广告宣传,影响商品的销售。从商标的历史来看,图形商标比文字商标的历史要早得多。早期的图形商标大多为花鸟虫鱼、飞禽走兽、亭台楼阁、风景名胜、名山大川、天象地理和人物头像等。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通过实践认知,那种繁杂的图案商标越来越少,而将文字艺术化、图形化的商标越来越多。文字与图形的相互渗透,越来越为商标设计人员所器重。
12、什么是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和图形两部分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但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必须协调,表达的中心思想必须明确,不可用牛的文字配合马的图案,令消费者不知所云。这种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显著性的组合商标,不仅令消费者费解,在申请人提交此类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难以获得核准注册。
13、什么是商品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
14、什么是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服务标志通常也可称为劳务标志。如:中国民航的“CAAC” “建设银行” 及其图形、 “大地” 律师事务所、 “扬声”剧院等。凡用于区别提供服务的标志均可视为服务商标。但服务商标与商号又有不同, “商号” 是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的,商号并不象商标那样具有显著性。商号登记后的效力仅以某一地域为限,防止在某一特定地区范围内重复,而商号一旦被作为商标注册则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
为了便于服务商标的注册与管理,国际《尼斯协定》将服务共分为八大类别:
( 1 )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及办公事务。
( 2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及不动产事务。
( 3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 4 )电信。
( 5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 6 )材料处理。
( 7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 8 )饮食供应,临时住宿,医疗,卫生及美容服务,兽医及农业服务,法律服务,科学及工业研究,计算机编程及其他不属别类的服务。
15、商标与商品名称是什么关系?
商标与商品名称既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而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独立使用。商标是专用的、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
16、商标与商品包装装磺是什么关系?
商标与商品包装装璜同样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商标是商品包装装璜的一部份,者同时使用于商品包装上。二者的区别是: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而装璜是为了美化商品,使消费者赏心悦目,给人以美的感受。商标是由《商标法》来调整;而装璜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专利法》来调整。注册商标的使用不能随意改动;而装璜可任意变换设计样式。
17、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是什么关系?
二者都是工业产权,均给人以视觉效果。但商标只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工业品外观设计是商品存在的形式。商标是遵循《商标法》进行保护的;而工业品外观设计是遵循《专利法》进行保护的。
18、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有什么区别?
( l )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 2 )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 3 )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 4 )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 5 )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 6 )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 7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19、服务商标与商号有什么区别?
( 1 )服务商标仅起区别服务出处的作用,商号既可以区别不同服务出处,又可以区别不同商品的出处;
( 2 )商号均由文字构成,但服务商标既可由文字,也可以由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 3 )商号、厂商字号,可以作为企业名称中的一部份,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商号作为商标使用时,必须依据《商标法》该准注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享有专用权。 在商号与服务商标均属工业产权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