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第二条空中连廊 投资规模达1.6亿
项目总投资16170万元作为闵行区的商业中心之一,莲花路地铁站周围集中着南方商城、莲花国际广场、南方友谊商城等商业广场,还有正在建设的上海城开集团龙城国际商业综合体,和南侧即将新建的申通大厦。
据闵行区介绍,早在2014年闵行区就公示了在莲花路地铁站建空中连廊的项目。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已于2015年11月6日完成,并进入施工阶段,目前正在施工桥梁桩基和承台,现已完成桥梁桩基20余根,浇筑承台7座。相关搬迁工作也在同步进行,预计2016年底项目主体将可以完成。
空中连廊项目位于闵行区梅陇镇,东到古方路侧莲花国际广场,南依地铁一号线莲花路站,西至规划闵虹路龙城国际,北侧伸入万源路。
据悉,建成后的空中连廊(包括楼梯)面积约为9376.2平方米,,总长度1204米,将连通地铁站以及各大商业广场的二楼。连廊整体包括四条桥段:a桥为莲花路地铁站前广场段(连接龙城国际和莲花国际,为反c字型)、b桥为南方商城段(包括目前的沪闵路天桥以及延伸后直达南方商城的部分连廊)、c桥为跨越万源路接友谊商城广场、d桥则从龙城国际跨越万源路连接友谊商城车库。项目工程总投资16170万元,天桥主体采用钢结构,桥面通行将根据每段人.流量分别设计。
闵行区表示,空中连廊建成后,将满足南方商城区域人行交通需求,解决日益突出的交通问题,实现人车各行其道,减少交通隐患。通过空中连廊的连接,预计市民从地铁到商业楼宇的最短距离将只有200米左右。
新动态 | 五部门发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从民间资本进入渠道到相关金融、土地、价费、税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扶持政策,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认为,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既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赵泽生表示,近一段时间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
早在2002年,原建设部就曾印发《关于较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正是从那时起,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从此得到开放,并逐渐打造了一批民营资本骨干企业。住房城乡建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城市供水行业社会资本参股控股项目规模已占城市公共供水规模的2成;民营企业在城市燃气行业占到4成以上,城市供热行业占6成以上;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中6成为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中3成以上也是社会资本在投资运营。民间资本的进入对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市政公用行业服务和供应保障水平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赵泽生看来:与2002年相比,这次5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无论是在土地供应上,还是在用电以及金融服务上又都有了突破性的提法。
赵泽生表示,比如划拨用地,民营企业也是可以采用划拨用地,但是划拨用地在企业融资上有些障碍,现在政府部门也在研究怎么打通这个障碍,一旦那个文件下来后,将来民营企业的土地可以到银行抵押、融资,划拨土地投资可以把土地出让环节和确定投资者的环节,搞PPP的环节合并,这都是政策上的突破。
在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提出的要加大对民间资本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内容同样亮眼。赵泽生表示,鼓励开展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支持相关企业和项目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可续期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用电上,《意见》提出会支持供水、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此外,《意见》还从价格、收费、以及财税等方面完善了对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支持政策。明确要加快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价格的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污水和垃圾处理费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北方采暖地区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执行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并强调对民间资本给予公平待遇。赵泽生表示,民营企业在这个行业投入了,政府也是不能一放了之,政府也是要投入。因为这是个公益性行业,提供的是社会公益性产品,老百姓都是要享用的,民营投入了政府不能推卸它的责任,这个政策在这次也是有规定的。所以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在管网设施上政府要投入。
未来民间资本可以通过独资合资等直接投资方式、政府社会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进入。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兼并、企业重组,打破区域和行业等限制,解决企业“小”“散”“弱”等问题。
上海市水务局发布2016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水行政管理的深化改革。
继续开展水行政法规的制定与清理工作,按照本市“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水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与社会,以及市、区(县)、乡(镇)之间的管理关系。继续清理审批专项,完善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专项管理。强化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二)继续完善水利投入政策,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河道长效管理资金使用,研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养护补贴政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等市级补贴政策,要进一步加强水利、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相关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围绕上海创建国家农业示范园区的目标、深化落实“农林水”三年计划。要改进项目立项管理,从严执行项目前期工作储备制度。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的基础上,要加强项目推进力度。要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项目稽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保证工程优质、人员优秀、资金安全。
(三)继续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进一步推动节水减排工作,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的建设,推进农业用水的计量工作,加强节水“三同时”监管,滚动发展市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四)深入开展“水十条”上海实施方案和“三水”行动,标本兼治,努力改善和保护水生态环境。
继续落实贯彻“水十条”上海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推进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的完善工程,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河道污染监测,加强对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教育引导,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着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水利设施长效管理工作。
完善农田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贴政策,继续完善水利设施管护的标准规程、定额等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养护市场的培育和监管指导。继续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推进养护工作标准化,优化考核和绩效评估,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六)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继续加强水文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防汛及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全面精准的水情资料,发挥预报功能。继续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的改革,加强顶层设计,促进高端人才培养,促进成果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继续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优化管理体制和机制,更加明确职能职责定位,适应新时期水务一体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