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设置的其他要求
1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应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设置止回阀。
3 消防水箱宜用生活、生产给水管道充水。
4 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水箱宜采用两个,在一个水箱检修时,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应急用水,并应在水箱的底部用联络管连接,联络管上设置阀门,此阀处于常开状态。
5 消防水箱宜与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使水箱内的水经常处于流动更新状态,以防水质变坏,其他用水可采用虹吸管顶钻眼等措施供给。
在清洗消防水箱的过程中,消毒人员须带护眼镜、口罩,如在水箱内感到身体不适,产生头晕、眼睛酸痛、心闷、气紧,要马上离开水池,用清水冲洗眼睛,呼吸新鲜空气即可恢复。除杂物和清池时,先用铁铲铲出池内泥砂及各种沉积物,然后用扫把或尼龙刷从玻璃钢消防水箱的顶部--四周墙壁--玻璃钢消防水箱底顺序,依次反复刷洗。刷洗完毕用高压水枪整体冲洗一遍,排出污水。
消防水箱应在什么情况下设置,消防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如下: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3条规定: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罐、水塔。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7条规定: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
另外,区域集中的常压给水系统,如能保证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设备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但采用区域集中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屋顶仍应设置供应扑灭初期火灾用水的消防用水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