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牌结构设计
1、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lOm高,重现期为50年lOmin平均最大风速值,并不得小于22m/s。 2、交通标志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并应同时满足构造和工艺方面的要求。 3、交通标志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可分为两个等级: (1)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七的悬臂式、门架式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 (2)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的其他类型的交通标志及位于其他等级公路上的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Y。=0.9。 4、交通标志结构的荷载计算与组合、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地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C D60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钢结构设计规范》(JB 50017)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B 5768)等的规定。
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 注意横风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左侧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右侧有落石
易滑 傍山险路 堤坝路
此标志设在路面的摩擦系数不能满足相应行驶速度下要求紧急刹车距离的路段前适当位置。行驶至此路段必须减速慢行。 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很强的侧风并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交通标志采用的颜色、形状、图形符号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
箭头规定
指路标志上使用的箭头应以一定角度反映车辆的正确行驶方向。
(1)门架式标志或跨线桥上附着式标志的箭头,用来指示车道的用途或行驶目的地时,箭头应向下,并指向该车道的中心线;用来指示出口方向时,箭头应倾斜向上,倾斜角度应能反映出口车道的线形。
(2)路侧安装的指路标志,表示直行方向的箭头应指向上方,表示转向方向的箭头应与转向车道的线形保持一致。同时出现向上和向左、向右的三个箭头时,指向右侧的箭头应放置在最右侧,指向上、左的箭头应放置在最左侧。
(3)箭头可以放置在主要标志文字的下方,或文字一侧的适当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