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毕业证,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规定的,由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
具体有五类人适合自考:(1)没有考上普通高等院校的高中毕业生;(2)在专科院校学习,希望通过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专科在读生;(3)考上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专业,但对专业不太满意,希望再学一个专业,获得第二学历的本科在读生;(4)已参加工作,但不满足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希望通考试进行“充电”的各类人员;(5)中专、职高中,有一定自学能力的在读生;(6)外来务工人员等。
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和学历层次也是按照上述顺序所编。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这五大类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也是按照上述学历层次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