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流程
1、咨询: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后对比确定正确的结论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3、技术交底
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4、确定申请方案
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5、准备申请文件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制作申请书文件;
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6、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7、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8-10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3年。
8、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至此,专利申请过程即结束。
三、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1、代理事项
(1)申请专利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的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
(2)专利申请代理人按照专利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应当交由申请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
(3)如果需要委托制作附图,加收制图费
(4)委托书一般为委托全部程序的代理,代理人可以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等相关事项,并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如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代理人,以确保正确收发有关通知和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审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请求实审要交纳实质审查费。
(2)发明专利从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在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时与专利登记费等一并缴纳。
(3)方法发明以及无固定形状的产品的发明,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4)专利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5)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补缴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6)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7)如果专利申请人要依据已提出的中国专利申请提出PCT国际申请或向外国申请专利,应自中国申请日起一年(12个月)之内办理上述申请手续,以便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享受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