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6.1 一级资质标准
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6.2 二级资质标准
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6.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6.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机组累计 4 台;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700 公里;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6.3 三级资质标准
6.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6.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6.4 承包工程范围
6.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1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