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有哪些特征呢?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讲述: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是以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申请及知识产权纠纷作为基础业务,以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战略构建、知识产权制度构建、商业秘密管理体系构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托管、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专利预警分析、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企业上市知识产权辅导、知识产权侵权分析等为深度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我所是以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为主导,并具有专利代理资质和商标代理资质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成都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例外交存。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ji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
2.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4. 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的封存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著作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介绍一下著作权取得的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