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的治理催化燃烧技术嘉特纬德废气处理设备
蓄热燃烧(RTO)是催化燃烧(RCO)的补充,而不是先进技术的替代。
催化燃烧(RCO)使用的局限性,主要是催化剂对废气成分的选择性上,如果研发出对卤素、硫类、铅类等物质的适用,那么,市场为什么要选择851℃的蓄热燃烧(RTO),而不选择350℃以下的催化燃烧(RCO)呢?高温意味着:高风险、高能耗。
基于催化剂供应商研发能力,开发出适用卤素成分的催化剂,同时,调整催化剂在催化炉中分层布置,不仅解决了催化剂在寿命方面的难题、还对卤素废气、燃烧生成的NOx废气,在催化燃烧炉中同时处理、达标排放。
在我国,VOCs已经作为一种污染物开始进行系统的防治,国内外对VOCs的治理技术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VOCs的治理技术多种多样,在应用中应该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专家认为,催化燃烧技术因起燃温度低、适用范围广、没有二次污染等特点成为最有应用前景的VOCs处理技术之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空气污染的主要物质之一,能产生光化学烟雾,同时也是PM2.5的重要前驱体。VOCs的治理技术主要分为回收与销毁两大类,在这些治理技术中,催化燃烧技术由于起燃温度低、适用范围广、没有二次污染等特点成为最有应用前景的处理技术之一。这篇文章综述了VOCs治理技术,并着重介绍了催化燃烧VOCs的研究进展。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指室温下饱和蒸气压大于70Pa、常压沸点低于260°C的有机化合物。VOCs种类繁多,绝大部分具有刺激性气味,能够引起中毒、致癌作用,而且VOCs是形成光化学烟雾与大气颗粒物质PM的重要来源。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VOCs排放量已达到了世界第一,其中工业生产排放的VOCs由于其排放浓度高、持续时间长、污染物种类多、对区域内的空气质量影响显著,所以急需治理。
为了有效治理VOCs的污染,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同时,首次将VOCs列入国家发展规划中,计划“十三五”期间,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其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预估共1000多万tVOCs。目前我国VOCs排放量较高的地区主要是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这些经济和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VOCs逐渐成为这些地区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的重点。北京市率先进行VOCs排污费的征收,其收费标准为20元/kg,最高可达40元/kg。至今已有北京、上海、河北、江苏等16个省市陆续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