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植物油中文标签申请需要资料:
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
6.植物油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
7.涉及年份、采摘年份、荣誉证明等特征性指标的提供原产地有限说明材料。
从事上海进口植物油报关清关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从事上海进口植物油报关清关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一、出口植物油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
1.上海进口植物油报关清关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2.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3.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卫生许可证,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上海进口植物油报关清关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
三、上海进口植物油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植物油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
目前我司主要代理产地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突尼斯、土耳其、叙利亚、摩洛哥的植物油,在上海进口植物油报关清关方面有着大量的操作经验,欢迎各进口商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