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苏州市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组织申报条件
根据《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及省文件要求,申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
、生产、经营业务;
4、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20%以上;
5、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6、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0%以
上;
7、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以上。
苏州博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成立最早的科技项目申报辅导机构之一。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
高效、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术团队,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过10007、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以上。
苏州博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成立最早的科技项目申报辅导机构之一。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
(一)企业填报
申报资质备案企业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jsmykj.org.cn)进行注册,经归属地科技部门激活后填
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在线打印后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一并报送归属地科
技部门。
申报复审的企业直接填写打印《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复审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5年度财务报表(须
加盖)报送归属地科技部门。
(二)材料审核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委托归属地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备案
汇总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苏州市民
营科技促进会(地址:苏州市胥江路471号三楼)。
(三)报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