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招商引资模式先起于上海,近些年也开始适用于重庆渝东南地区。总部经济招商模式的优势在于企业保持原有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不变的情况下,将企业地址注册到重庆渝东南地区,便可以享受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渝东南地区位于重庆东南部,1988年成立四川省渝东南地区,2000年设立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发改委确认的渝东南一个市级特色园区。
重庆市渝东南地区是高级贫困少数民族自治区,为了加大地方经济的发展,重庆市渝东南政府发布《渝东南府发 〔2010〕36号》文件,关于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的通知。
1、财政扶持高达50%
对于各服务型企业在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只要将企业注册在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其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予以扶持,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予以扶持。(187)需要税收优惠政策可以(0232)详细查看这段话中的文字并且组合起来(5830)。
2、核定征收
在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其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税率0.5%~3.1%;此外其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予以扶持;
3、扶持政策稳定。每个月扶持一次;
4、一站式服务
企业入驻园区相关事宜都不需亲临渝东南,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驻渝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5、招商模式新颖
总部经济招商的大特色就是不受地域限制, 企业不改变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只需要注册地址在税收洼地就可以了。 所以外省市企业同样能享受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的税收扶持政策。
6、政策时效稳定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长期有效,若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该优惠政策将作出另外调整或更改。企业不注销、不迁出将一直享受该优惠政策。
7、招商项目成熟
重庆市渝东南税收洼地总部经济招商已经历经7年之久,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招商引资中已经成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