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用糊精 有质检单 cp2015 资质全 有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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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精 来源:四部 分类:药用辅料
[9004-53-9]
本品系由淀粉或部分水解的淀粉,在干燥状态下经加热改性而制得的聚合物。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无定形粉末;无臭,味微甜。
本品在沸水中易溶,在乙醇或乙醚中不溶。
【鉴别】取本品10%的水溶液1ml,加碘试液1滴,即显紫红色。
【检查】酸度 取本品5.0g,加水50ml,加热使溶解,放冷,加酚酞指示液2滴与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 2.0ml,应显粉红色。
还原糖 取本品2.0g,加水100ml,振摇5分钟,静置,滤过;取滤液50ml,加碱性酒石酸铜试液50ml,煮沸3分钟,用105℃恒重的垂熔玻璃坩埚滤过,滤渣先用水、再用乙醇、最后用乙醚分次洗涤,在105℃干燥2小时,遗留的氧化亚铜不得过0.20g。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铁盐 取本品2.0g,炽灼灰化后,残渣加盐酸1ml与硝酸3滴,置水浴上蒸发至近干,放冷,加盐酸1ml使溶解,用水移至5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5%)。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05与通则1106),每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00个,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0cfu,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类别】药用辅料,填充剂和黏合剂等。
【贮藏】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9004-53-9] 本品系由淀粉或部分水解的淀粉,在干燥状态下经加热改性而制得的聚合物。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无定形粉末;无臭,味微甜。 本品在沸水中易溶,在乙醇或乙醚中不溶。 【鉴别】取本品10%的水溶液1ml,加碘试液1滴,即显紫红色。 【检查】酸度 取本品5.0g,加水50ml,加热使溶解,放冷,加酚酞指示液2滴与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 2.0ml,应显粉红色。 还原糖 取本品2.0g,加水100ml,振摇5分钟,静置,滤过;取滤液50ml,加碱性酒石酸铜试液50ml,煮沸3分钟,用105℃恒重的垂熔玻璃坩埚滤过,滤渣先用水、再用乙醇、最后用乙醚分次洗涤,在105℃干燥2小时,遗留的氧化亚铜不得过0.20g。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铁盐 取本品2.0g,炽灼灰化后,残渣加盐酸1ml与硝酸3滴,置水浴上蒸发至近干,放冷,加盐酸1ml使溶解,用水移至5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5%)。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05与通则1106),每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00个,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0cfu,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类别】药用辅料,填充剂和黏合剂等。 【贮藏】密闭,在干燥处保存。